我怀疑爱戎身上有某种侵蚀人心的邪恶的力量,因为我的确变成了个废物。更他妈糟糕的是,还成了个多愁善感的废物。听上去简直无药可救。
我的剑术本就不太出色,在被毒蜂蛰后更是惨不忍睹。我迟钝臃肿的身躯无法让我灵活挡住爱戎的进攻。他就像遛一条狗那样遛着我,而那把剑就像他的手,被他用来随心所欲地戏弄我,就像无数个黑夜中他对我做的那些事一样。当我们又一次在父亲面前比试剑术时,我跟个皮球似得滚倒在地,在一众人火辣辣的视线中,被某种破碎的自尊心驱使着,哀声哭了起来。
我的母亲蹙起眉,那时候她还是爱我的,「爱戎,做得过火了,莱蒙可是你的弟弟。」
「抱歉,母后,我这就跟莱蒙道歉。」爱戎用剑抵着我的后心,就像用手指在我的脊柱上弹琴一般,随后亲热地将我从地上拉起来,递给我一块手帕。
我听到他狞恶的低语,「再像女孩子那么哭的话,我就让你变成一个真正的女孩。」
「干得好,爱戎。」父亲讚许道,好像爱戎在他眼里突然发了光似的,好像爱戎戏耍的人不是他的儿子。也是,怪物一样的傢伙,怎么配当他的儿子。
我畸形的相貌随着我的年纪愈发糟糕,脸上长满坑坑洼洼的痘疮,腰粗得像被橡胶缠住的水桶,枯枝似的两条腿,膝盖则像两隻突兀的树瘤。我不敢凑到父母面前,因为那只会衬托得爱戎多么英俊潇洒,仪表堂堂,令我看上去像个可怜的小丑。在那段地狱般的日子里,我唯一的精神依靠就是格森。我知道他是父亲最信任的臣子,也是世上最好的老师。他会在我独自啜泣时弹奏一曲柔美的琴乐,低声吟出的诗句比天上的星辰还要粲然美妙。
他跟我说,「莱蒙,即使身有缺陷,人也依旧可以活得骄傲而美好。你要努力拥有一个纯洁完美的灵魂,让苦难再也无法撼动你的心。」
格森的一句话令我热泪盈眶。我抱起里拉琴,和从前一样,和我敬爱的老师格森一起弹奏,只不过时间从恬静的午后改为了幽谧的寂夜。更多的时候格森不在,我就独自一人坐在对月的台阶上,或诵读着那些古旧曼妙的诗歌,或拨弄着清脆悦耳的琴弦,凝望着皎洁的月光,感知着世间的一切——
如果没有之后的那一堆破事,这或许是最好的结局。
****
「爱戎当年陷害你是早有预谋的。」
清晨,乞乞柯夫和我一起走在花牌镇的地砖上。我顶着两隻沉重的黑眼圈,肩膀不时打个哆嗦。昨晚闹得有些过火了,我把身体缩在被子里几个小时都没有回暖的迹象。罗趴在床边忧心忡忡地看着我,我从他的表情中读到了愧疚。倒真的不怪他,是我没有控制住自己,在听到那个该死的血玫瑰故事后我就精神大振,邪火从头顶烧到了小腹,还把罗当成了发泄的工具。
「我后来也想明白了,一个人的时候总是会多想一些。」我耸了耸肩膀,「格森是国王最宠信的大臣,比起爱戎他更欣赏我。国王深爱着王后,而我刚好和王后很像——以爱戎那个猪脑子,八成会以为我是他继承王位的一个重大威胁。但事实证明,即使没有我,他也是废物一个。」
乞乞柯夫擦拭了一下烟杆,「昨晚还好么?」
我知道他指的是我去找爱戎坟墓的事,我觉得他在明知故问。
「艾略特知道我的一举一动。」我冷冷地说,「他在爱戎的棺材盖下刻了一首屁诗,仿佛早就料到我会怎么干。」
「这可再正常不过了。」乞乞柯夫低着头,一直在摆弄那杆烟,「他可是夺去我另一隻眼睛的人,夺去我的『未来』。我们要做的事或许真的被他尽收眼底了。」
我没有说话,只是攥紧了我的刀柄。乞乞柯夫听到我咬牙的咯吱声,就像徒手捏碎一块石头似的。他跟靴子着火一样快步走了起来,仿佛怕沾染到我的晦气。
我们走到了「鼹鼠」的老窝。我对这地方真是不能更熟悉了,它在我的过去可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那些鼹鼠鬼横七竖八地瘫在地上,睡得跟死猪一样,就像一堵尸体堆成的墙。他们的总基地就是一座破烂的地窖,四面凿了个通风口,铺着一地干草,几床被褥,就算行了。每到这时候我才意识到他们原本只是个流氓团伙的事实。老实说我还挺羡慕的。
我揪出昨天为我们带路的鼹鼠鬼,让他带我们进了密道。
那傢伙还在不满地嘀咕,「既然知道了路,你们没必要让我过来……」
随即,他张大嘴,没了声音。
牢中的巫师死了。这个弒君者的狗腿子,他死了。带着他可能知晓的所有秘密滚下了地狱。
我猛地拿刀戳着鼹鼠鬼的脑袋!他恐惧地喊,瞪大眼珠子看着我,「不、不是我!昨天在你们离开后我就没进来过!」
乞乞柯夫想阻止我,「莱蒙,等等!不是他杀了巫师!」
「都他妈见鬼去吧!」我发出恶鬼一样刺耳的吼声,五官狰狞扭曲,「我现在就想杀个人!」
第10章 在跳蛙河畔
「啊——!」被我扯住的女人发出一声尖锐的嘶叫,「我不知道,我真的什么也不知道!」
该死的,难道每个人都只会说不知道么。我揪着女人的衣襟,双眼血红地盯着她。她凄声大哭,我鬆开她,神色木然地站到一侧,抽出腰间刚灌满的水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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