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点也不喜欢这个称呼。
再偶尔,她才把他扛出酒吧,他就把她按在胡同里亲。才亲一会,手就会不老实,想越界。每次她下意识推开他,他都会低骂一声,好久都再不肯靠近她,说她扫兴。他满目的嫌弃和不耐,比他嘴里浓郁的烟酒味更容易呛得她视线模糊。
但她还是会跟上去,生怕他走路不稳,再摔到。
到此,她才知道原来喜欢一个人,可以卑微得,忽略他所有已经明显得不能再明显的厌烦。
月考前一天。
冬夜的十一点半,天冷得手才在外待几秒,就会冻得麻木。寒风肆意刮过脸颊,像是甩巴掌般生疼。街边已经没什么人,冷清得可以清楚听见自己的喘息。
林舒掐着手机,边找边四下张望,附近只要有一点风吹草动,她都会盯着看半天,再小心避开。
如是,走了半小时,她终于在一个狭窄的胡同里,找到极为不显眼的小牌子——杜家旅店。
她握着手机的手渐渐握紧,还是咬住下唇跑进去,刚转身关上门,旁边就传来不耐的打哈欠声。
波浪头的油腻中年女人,从柜檯里小单人床坐起身,瞥了她一眼:“怎么这么晚才来住店啊?现在的小孩子都这么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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