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遍遍没有意义地书写,这才是死记硬背吧?
笔尖一遍遍描绘着“abundant”,黑色墨迹迭加,纸上的单词慢慢变大,我抬笔,心里很乱,空了,好像也满了。
明镜走了。
思念满了。
又看了眼那扇窗,唉我真是天真啊……她在学校呢,怎么会回来?
她过得好吗?
她会……想我吗?
她……现在在干什么呢?
眼睛重新对焦,我回过神来,低头看见纸上已被我写了两个字――明镜。
从第一笔开始到最后一笔结束,再从最后一笔开始顺着痕迹连回第一笔,无数次反覆,直到笔尖划开纸面,墨迹已经渗到第二页,我停了笔。
鼓起勇气,从桌面上堆的一迭书的中间抽出几天前就买好的信封。
还记得当时自己趁同学都走了差不多了才敢进来文具店里,挑了好久,才选中这个粉色的。
老闆娘还笑我是不是要送暗恋的女生呢。
我才不告诉她。
这封信,我们两个知道它的存在就行了。
可是买来才写了第一句,五个字――“亲爱的明镜”,我就停笔了,好像这次的勇气都用光了呢。
那等下次好了。
重新展开信纸,我郑重下笔:
【亲爱的明镜:
你过得还好吗?
我过得不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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