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皇太子。
改元太宁后一年多,青州刺史上书奏言黄河水清,朕大喜,下旨改元“河清”。就这样,太宁二年,就成为河清元年。
河清三年六月,我终于杀掉了六哥孝昭帝高演的皇太子、我的侄子、乐陵王高百年。
在此之前,我已经杀掉了另外两个成年的侄子,即我大哥文襄帝高澄的两个儿子——河南王高孝瑜与河间王高孝琬。
杀那两个人,我没有什么犹豫。留着他们,对于我的儿子是极大的后患。但是,对于这个年仅十五岁的侄子高百年,我下手前很是犹豫。
天象示警。太史奏称,白虹围日再重,又横贯而不达。同时,赤星见于天。凡此种种,皆为大凶之兆。
惶恐之余,我曾经亲自夜晚在宫中空地,以一盆盛满的水,耀接星影于内,覆而盖之。
转天清晨,我发现,其盆自破。
看来,为了破解这些天降凶兆,只能牺牲我十五岁的侄子高百年了。
杀人以罪,自然会有藉口。
沉吟之间,有人送“证据”上门。博陵人贾德胄在乐陵王府教书,他发现,高百年曾经无聊的时候练字,写了许多个“敕”字。或许,我这个侄子从前看他父亲孝昭帝下旨时常书此字,随意乱写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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