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ysh)一词的本义是钱币或鲨鱼,但无论哪种解释用于这个部落都很合适。事实上他们就是贝都因人当中的大鳄,不但全民经商,而且多财善贾,儘管他们原本以游牧和掠夺为生。但当希贾兹成为“生财之道”后,精明的古来氏人立即就放下了屠刀,转而依靠出租骆驼和护送商队发家致富,并发展为定居麦加的专业化商贸部落。[7]
成为商贸民族的古来氏人无疑很懂生意经。他们不但成功地把麦加变成了希贾兹商道上的队商城市,也很好地维护着这座城市朝觐中心的地位,并利用禁地和禁月的惯例大做文章。在约定禁止斗殴的月份,他们为前来朝觐并进行交易的中西部阿拉伯人提供种种方便,甚至还组织一年一次的乌卡兹(Ukaz)集市,就像现在的贸洽会和商品展。
麦加日趋繁荣。
繁荣的麦加吸引着八方来客,无论他们是要在那朴素的圣殿进行虔诚的祈祷,还是要在那多彩的市场进行公平的交易。总之,在先知宣示天启之前,麦加已经同时成为半岛的商业中心和宗教中心。儘管严格地说,此时的麦加还只能称作朝觐中心,但成为宗教中心却只是早晚的事。
这就既不同于主要是政治中心的中国都邑,也不同于主要是商业中心的希腊城邦。由此诞生出来的,当然就既不可能是中国式的大陆农耕文明,也不可能是希腊式的海洋工商文明,而只能是二者之外的第三种——游牧商贸文明。
事实上伊斯兰文明的生命种子,就孕育在贝都因人从游牧到商贸的华丽转身,麦加两个中心的双重性格,以及犹太教和基督教通过商道的传播之中。这就让阿拉伯半岛凝聚了极具创造性的力量,也使伊斯兰作为世界宗教而兴起成为可能。儘管这历史使命的完成还需要另一座城市给力,但不管怎么说,新文明已是呼之欲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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