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任官员推行的政治,又原本与他的人格魅力和个人威望无关。
这样一种政治,无疑是最符合帝国制度的。这不仅因为帝国已是成熟的国家,不能再将自己的命运繫于某一个人,还因为帝国实行的是郡县制。郡县制与封建制的区别有三:第一,封建制是分权制,天子分权于诸侯,诸侯对自己的"国"享有独立的主权和治权;郡县制则是集权制,集天下之权于中央,郡县不过中央的派出机构。第二,封建制是领主制,诸侯的邦国和大夫的采邑都是他们自己的;郡县制是地主制,地方官对自己管辖的地区绝无产权也无主权。第三,封建制是世袭制,天子、诸侯、大夫均家族世袭,代代相传;郡县制是任命制,所有官员均由中央政府或上级部门任命,不得传子传孙(乱世例外)。世袭的天子、诸侯、大夫是贵族,任命的相(三公)、卿(九卿)、守(郡守)、令(县令)是官员。这也正是帝国区别于邦国的紧要之处--邦国的政治是贵族政治,帝国的政治是官僚政治。
实际上,帝国与邦国的区别也是三条:一,邦国的国家体制是封建制度,帝国则是郡县制度;二,邦国的政治形态是贵族政治,帝国则是官僚政治;三,邦国的统治阶级是领主阶级,帝国则是地主阶级。因此,如果说邦国建立之初的头等大事,是封国土,建诸侯,那么,帝国建立之初的头等大事,则是设郡县,命官员。《 汉书· 百官公卿表上》 说:"秦兼天下,建皇帝之号,立百官之职。"可见帝国的组织离不开两大要素,即皇帝和官员;帝国的管理体制也有两大特点,即中央集权和官员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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