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的。听到可疑的声音——这也很难想像。如果报案者可以这么早就知道事件发生,只能想到他在现场。不管是不是凶手,只要有第三者在现场,事件的状况就会全然改变,不是吗?
或者,并不会发生这种事?
敦子说:“如果,报案者以某种方式与这起事件有所牵连,可能性便是刚刚说的教唆杀人,不,应该是教唆事后共犯吗?——不知道有没有这种专用名词,就是这类的——不过如果是朱美装疯卖傻有计划地杀人,那就不可能了。可是这么一来,比如说,真正的共犯——这也是很奇怪的说法。那个,也就是有共犯了,对不对?”
“那共犯可能会这样子背叛吗?只要朱美被逮捕了,他也自身难保啊,会打那么多次电话给警察吗?然后,朱美还拼命地护着这位出卖她的共犯吗?”
真的很奇怪。表面上没有什么可疑之处,事件等于已经解决了,但是却无法说明任何一个细节。散步在细缝里的矛盾与不合理,多到令人吃惊的地步。一旦要总结起来理解,不知不觉就会设想其中介入了不可思议的力量,这么一来,又觉得復活的尸骸或是转世的记忆,全都统括为事实,太不可思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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