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也不只是我损失而已——这一次你算计成功了,我和你之间也不会再有交集。我知道我的艺术应该有怎样的市场价值,我希望和我在一张谈判桌上的人能够尊重我的付出。这才是游戏规则,好的东西应该有它应得的回报,这样才会有更好的作品出现,才会有优胜劣汰的良性循环。
我不会跟不尊重我的人合作,在我看来互相尊重是与人交流的基础,商业来往也是这样。如果是我不懂规矩,狮子大开口,那是我自己的问题,我太不清楚我是谁了。自知之明也是尊重别人的前提。不过有时候开高价是个挺有效的策略,当我心里不情愿合作,直接拒绝又推脱不了的时候,那只能让对方知难而退。
和“人”做生意,但不是和“人情”谈生意。我基本不和朋友做生意,如果非要破例,那你一定要有承担这后果的勇气,到最后真是有可能连朋友也做不成。人情不是用来卖的,也不该落到讨价还价的地步。无论对方是谁,只要是合作伙伴的身份,那就一切按规则来。一是一,二是二,跟我做生意就是你一定要以我的价值来尊重我,这样的价值才会在商业的摸爬滚打里越磨越亮。
在商言商,而不是利益熏心,这样的一种游戏规则希望能在文化产业里变成一种共识。不仅是双赢,还能帮着推动点文化建设。艺术遇上商业,除了粉身碎骨,除了谄媚顺承,肯定有第三条路可以越走越宽。多碰撞出几桩好买卖,这条路说不定就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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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只信任一个公正的老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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