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有些防备,他应该知道,这个世上,他才是对他最好的人,他最不应该防备的人。
转身进了厨房,他一向是一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大少爷,面对这些在女人手中翻转自如的锅子铲子,他就感到头疼,想为程恩做一碗麵,或者是做一碗粥,可是他只会打开冰箱,对这空空如也的冰箱发呆。
他应该请一个仆人,以后要住在程恩的隔壁,他一个人要怎么生活,再怎么全才,他还是君子远离龅厨的信奉者,对于家事,一窍不通。
发现一包泡麵,这个能代替吧。照着上边的说明,热水,热水,哦,饮水机应该有热水。等着热水烧开,在倒进面碗里,盖上盖子,对着手錶掐时间,四到五分钟,四分钟一到,打开盖子,香气扑鼻。
好了,孟施开心的去端。
一路小跑,砰地一下放到程恩面前,摔着烫红的手指,妈的,这点事情都做不好,他真的应该在去学学厨艺,看似很平常的事情,为什么他做起来就会笨手笨脚呢。
一下子吓得程恩把眼泪吞回去,抬头看见孟施正在一边揉着手指,反应慢半拍的看着他面前的泡麵。
“吃一点,一点就行。我想你一定好几顿都没吃饭了,这么下去可不行。”
这个人,这个人是真的在乎他,真的在帮助他,原来,在他对所有人都失掉信心的时候,这个人就这么大咧咧的闯进来,站在他的背后,一直的在帮着他,他才是不求回报的人吧。
原来他不孤单,有弟弟,有孟施,他对活下去,好好的生活充满希望。看着孟施,程恩笑出来,虽然脸上还流着眼泪。
孟施心一震,程恩这幅梨花带雨的样子,不知道有多美吗?本来就长得清秀可人,这抬着头,笑出酒窝,真诚的看着他,脸上还有着泪痕,让他心痛,也让他心动。
程恩起身,到角落的柜子里拿出急救箱,拉着孟施坐在身边,拿出一管祛瘀散热的药膏,抹在孟施的手指上,慢慢地揉着,帮助他吸收。
“谢谢你,施,我知道你是一个好人,我也知道,前天我的邻居还不是你,我的同学里边没有你,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要赶过来帮助我,可我真的很感谢你,你帮助我留下了小欢,还帮我料理事情,还给我泡麵吃。我相信你没有任何的坏心眼,我们以后就是朋友了,要是你有事情的话,我可以帮你。”
照着自己所设想的方面走了,先做他的朋友,等程恩有一天发现,不能在离开他的时候,那就是他们相守在一起的时候,到那时,他的爱情长跑就结束了,他们就去国外结婚,他在打败那几个兄弟,夺回财产,他的生命就圆满了,至于每个男人都会要的后代,那就不是他所关心的,孟家少他一个,不会断子绝孙,程家不是还有一个程欢小鬼吗?也不用程恩继承香火,只要他们幸福的生活在一起就好了。看,他已经把所有的事情都想好了,只等程恩慢慢的爱上他。
他是一个有计划的人,而这些计划是从昨天看见程恩之后快速形成的,他也想爱一次,傻一次,程恩是一个小傻瓜,他不能弃之不管。
“我们是朋友,你说的,就不要再说谢谢了。吃麵吧,这是我第一次泡麵,不好吃的话,我就打电话叫外卖。多少吃一点,不要说你没有胃口。”
程恩点点头,孟施很真诚,虽然是淡淡的请求,可是话里边有着他不能抗拒的强硬。随随便便得吃一点,孟施笑了一下,他的努力没有白费,就算是手指烫的现在还在火辣辣的疼,也值得了。
“我今天才搬过来,屋子内的尘土很多,我现在没地方睡觉了,怎么办?老家里这还很远。你吃吧,吃完之后,我就打车到最近的旅馆,明天我在过来收拾家。”
故意的看了一下表,装作很苦恼的样子,他知道程恩心软,有苦肉计很管用。
“那个,施,你就,你要是,”
程恩咬着下唇,他不知道怎么开口,毕竟他家里刚刚有人去世,胆子小的人是不敢住的,他想挽留孟施留下,又怕孟施害怕,吞吞吐吐,小脸都红了。
他是不是很卑鄙?可是为了让程恩慢慢习惯他,这是最直接的方法,果然程恩上当了。
“恩,你想说什么,说啊。”
程恩抬起头,咬着唇,一鼓作气,他知道要不是因为帮助他,孟施今天就会收拾房子,也不用到很远的地方去住旅馆,今天孟施无家可归,都是因为他。他要是不挽留的话,就太对不起孟施了。
“你要是不害怕,今天就住我家,我,我的床很大,你今天可以和我睡在一起。”
这是意外的惊喜,和程恩睡在一个床上?他以为,今天可以睡在他的家,真的没有想到程恩竟然会腾出他的床,分他一半?他以为和程恩睡在一起至少要等到他们心意相通,今天就可以吗?他要是不同意,他要是执意要走,那他就是天底下最大的傻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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