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吃。对食物冷淡了两千年,冷不丁尝到了饥饿的味道,现在只觉得头重脚轻,一个不留神就能栽倒在地上。想来做凡人真是不易,生命短暂又脆弱就不说了,竟然还要忍受这种苦楚,简直苦不堪言。
应周舔了舔干燥的唇,自言自语道:“原来书中说的‘饿到眼冒金星’是真的啊……”
站在阴凉之处缓了好一会儿,脑中因为饥饿产生晕眩褪去一些,他将小白塞回怀里,重新走回街上,准备先出城去寻条溪流喝口水。日头渐渐升了起来,虽是夏末,但高温未退,对于常年住在冰雪之地的他来说,暑热与饥饿哪一个更痛苦一点,真是难以抉择。
在他身后大约二十丈的地方,有两名男子互相对视了一眼,其中一人身材高大,问向另一个矮小一些的:“就是他?”
“对,就是他,我跟了他两天了,”那人小声答道:“在前面的平南镇里遇到的,啧啧,就这张脸,我这辈子就没见过皮肉更精细的男人了,就是琊晏阁的头牌竹澜都比不上!只要抓住了,肯定能卖个好价钱!”
大高个摸了摸下巴,“真有这么好?脸上脏了倒是看不出长得怎么样。”竹澜他可是见过的,就连他这样对男人没有一点兴趣的见了,都忍不住流连。竹澜如今在京里风头正盛,多少权贵为他一掷千金,要比那张脸还好,真是难以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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