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以为男人是这个世界上最容易变心的生物,哪里会一辈子记得初恋?
后来认识他,她才明白原来这个道理是真的。
那个Amanda的照片她见过,是在靳严的手机相册里看到的,她是个外国妞,白人,据说是在温尼伯出生的,不得不说,她的确是个有气质的女人,即使若颖心里并不喜欢她,但是却不得不承认她的气质绝佳,也难怪靳严会念念不忘这么久。
她深知自己是没有办法和Amanda比较的,无论从家世背景还是长相气质,她都比不上她,虽然她长相也算得上中上等,但和Amanda一比,那绝对是逊色的。
所以她从始至终都没有动过什么要征服靳严、让他忘记Amanda的这种念头,因为她有自知之明。
当时是被爱情冲昏了头脑,才会在那种情况之下和他发生了关係,其实她的要求真心不算高,她从没奢求他能忘记初恋,只希望他和自己在一起的时候不要想起她就好。
可是他却连这点都做不到,在和她上过床之后,就能立马和前女友发调`情的简讯。
越想,她越觉得疲惫,最后,她抬起头,目光哀求地看着他,哑声说道:“靳严,算我求你了,咱们以后不要联繫了,以前的事儿就当没发生过,Amanda不是离婚了么,你去和她和好,或者是随便找一个人恋爱结婚,都无所谓,不要让我看到就好。”
“那你呢?”
靳严冷眼看着她,嘴唇微动,“你也准备随随便找个人恋爱结婚?还是找之前的哪个前男友复合?你别忘了你流过一个孩子,你觉得有人会要你?”
听到他用这么轻鬆的语调说起当初那个孩子,若颖的胸口一阵钝痛,她努力地忽略着那疼痛,苦涩地扯了扯嘴角:“……这些都和你没关係,你不要再联繫我就好了。”
“那好。你走吧。以后我不会再联繫你了。”
靳严说,“你也别在我面前出现。”
最终,还是不欢而散。
对于若颖,靳严有一种前所未有的无力感,因为她从来就不在他的掌控之中,他以为她是个简单纯粹没心没肺的女孩子,后来才知道她的心思竟然也那么细腻,细腻到他这种精通心理学的人都猜不透。
不过,想想她看着他的那种厌恶的眼神,应该是很讨厌他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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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的事情过后,易清联繫过一次若颖,电话里的若颖还是和平时一样乐观没心没肺,易清以为她真的没什么事儿,也就放心了,然后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到了和谢盛阳外公的七十大寿上。
下个周六就要回去了,她连衣服都没准备好,甚至连要穿什么风格都不知道。反反覆覆思考了几个小时之后,她决定就穿自己之前买的一条连衣裙过去,很寻常的打扮,应该是长辈们会喜欢的风格。
听谢盛阳说他外公也酷爱摄影,年轻的时候还开过摄影培训班,现在在摄影界活跃的那些人中,好多都是他外公的学生。听到这个消息之后,易清本能地就鬆了一口气,她一直觉得,每一个对摄影钟爱的人,都有一颗善良的心,待人接物绝对不会过分。正是因为这样,她心底的紧张也消除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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