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语的人认为 在这种情况之下,错的是女人——她不应该引起男人的性衝动。
这个逻辑泄露出三个心态:第一,女人的身体是骯脏的,所以创标语 的人不能、不愿也不敢正视女人裸露.的肌肤。第二,他认为男人有 “攻击 性”是天赋神权,所以侵犯女性是自然现象。第三,女人是命定的次等动物, 她之受到强暴就如同一个人出门淋了雨一样——谁教你不带伞,下雨是天 意!男人强暴女人天经地义,只是你要小心罢了,你不小心,是你活该,还 能怪天吗?这是什么狗屁逻辑?製作上面那个标语的人 (姑且假定是男人, 也姑且假定标语中所指的 “暴露”正是胡美丽先生所说的只暴露了肩背或者 腿部)是不是具有上述的三个心态呢?是可能的,但也不一定有这样的心态。 我们无法找原作者来对质,所以只有就标语的文字来推敲,才能断定胡先生 所下的结论是否正确。
我们先来看看,这个标语是否有 “女人的身体是骯脏的??不敢正视 女人裸露的肌肤”这么一个命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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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着暴露”所陈述的是一个事实,这个事实引出了 “招蜂引蝶”的后 果。我们都知道,绝大多数的植物都生有美丽而且暴露的生殖器官,也就是 我们称之为 “花”的东西。美丽之,暴露之,其目的在招蜂引蝶,以达到其 受精、结实、繁衍种族的目的。见到植物性器官略微蔽而不彰的,我们便要 大惊小怪,讥之为无花果了。这个标语的前两个短句;是将植物喻动物,把 花比作女人,把男人比作被花吸引而来的蜜蜂和蝴蝶罢了。
蝴蝶和蜜蜂所爱的是美丽而新鲜的花朵,对质量差一点的,比如说曾 经风雨蹂躏的残花败絮,一般是不会去顾盼的,遑论骯脏的花呢!鲜花盛开, 有蜂与蝶翩然来仪,又怎么能把这两个短句解释成 “不敢正视女人裸露的肌 肤”呢?如果真要这样暗示,那么第二个短句就应该改为 “腥膻四溢”、“令 人掩鼻”、“难以入目”或者“招蝇引蛆”才合适(因为我们一般总是把蝇蛆 和骯脏的东西联想在一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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