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总会老闆擦了把冷汗,急忙道:「其……其实,也,也不算很贵吧,一千五百万,整个大楼加上全部的装修,楼前停车广场,全部加起来,只要一千五百万,怎么样?大力少爷只要回家跟洪先生说说,这里其实还是很有前景的。」
「一千五百万?」洪大力摸了摸下巴:「这一下倒是能败出去不少钱,我喜欢!」
他正嘟囔到这里,身边的唐慕馨顿时狠狠踹了他一脚,急道:「你这败家子做事能不能动动脑子啊?!这里已经是四环以外了,地皮很便宜的!这么一栋大楼就算是商业楼最多也就七百来万。他这一开口就是一千五百万,泡你玩呢!」
馨馨,我讚美你!等的就是你这句话啊!老子虽然必须得败家,不过可能不能当这么大的冤大头!
洪大力心里差点乐翻天,表面上却是反对道:「不多给点能显出我败家的气魄吗?」这句话说的夜总会老闆眉开眼笑,然后洪大力口风急转:「不过一千五百万确实是多了点,就算家里叫我随便败家,一次我也拿不出这么多钱啊,怎么办呢?」
唐慕馨毕竟现在名义上是洪大力的未婚妻,在一旁反对道:「洪大力!你要敢这么败家信不信我现在就把你打昏过去然后把你拖出去?!」
「好好好!」洪大力果断投降:「那这件事我就不败家了还不行吗?!」
他这一说不败家,夜总会老闆顿时就急了。这家夜总会,他当年一共投资六百万,开了这么三四年下来,因为地段距离市区实在是远了些,客流量一直都不是很高,最多也就是勉强维持没有倒闭而已。毕竟在这种地方,周围都是普通的居民住宅,消费檔次本身就不是很高,没消费,他哪能赚到什么钱?如今客人越来越少,每个月光是聘请服务员、保安、水电费之类的费用就得赔个四五万,再不赶紧卖出去,之前好不容易赚到的那点钱全都得打水漂。
好不容易今天全市有名的败家子洪大力大驾光临,这机会要是抓不住,那他干脆找块豆腐撞死算了。所以此时一听洪大力拒绝,夜总会老闆赶紧主动压价:「我也知道这价是有点高,不如这样,我给大力少爷算个八折,一千两百万,怎么样?」
「一千两百万啊,还是多了点,不行不行。」洪大力果断摇头。
「那,大力少爷您看,多少合适?」夜总会老闆浑身冷汗。这整个天京市,能愿意接手这里的,估计也就这位败家子了,换了别人,最多能给六百万就算相当大方了。
洪大力摸了摸下巴,忽然冲站在一旁的凌小依招了招手:「小依,过来过来,我有事问你。」
「来了,」凌小依还是相当乖巧的,一见洪大力召唤,当即走过来恭恭敬敬说道:「少主,有什么事需要我帮您分忧吗?」
瞧这小姑娘的嘴,多会说话!洪大力问道:「这家夜总会的老闆想把这场子卖我,你帮我看看这里一共能值多少钱。」
夜总会老闆满怀希望的盯着凌小依,然后他就彻底崩溃了。
只听凌小依一板一眼地说道:「这里是四环外,普通住宅大约每平米一千块,商业店面大约两千五左右。这夜总会占地大约六千平米,建筑面积大约是两千平米。这么算起来的话按建筑算大约是五百万左右。不过实际上这夜总会真正能盈利的也就第一层,上面的餐饮住宿之类价值不大,算上外面的停车场,店面的装修,一共有六百万差不多了。」
夜总会老闆听的心惊肉跳啊!他三年前投资就是正好六百万,如今三年时间过了,估价还是六百万,相当于白忙三年,换谁谁不着急啊?
这还不止,凌小依接下来说的话更狠:「还有,少主,这里周围都是普通住宅区,一般的普通人很少能来这里消费,有消费能力的不会来这,所以这里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每个月能保持收支平衡就不错,如果生意不好,大约每个月还得搭进去四五万左右,不是很划算。」
「这样啊……」洪大力好笑的看了看满头大汗的夜总会老闆,笑道:「那个,我说老闆那,你这里倒还真的是一个败家的好场所啊……」
自己辛辛苦苦打拼出来的基业被说成败家的好场所,夜总会老闆都不知道到底是该哭还是该笑,只能陪着小心地说道:「大力少爷,我,我这里可绝对不只能卖六百万那,你瞧这地段,这位置,将来等市区再向外发展些,肯定会更划算的……」
「这还要你说?」洪大力吸了吸鼻子,哼哼道:「我看中的是你这里败家比较方便,就这么一点而已。至于以后升值,那关我什么事?」老子背后有洪家这么大的后台,能一次直接吃掉这笔买卖的估计也就自己家了,洪大力才不怕他会有什么反对意见。
「……」果然,夜总会老闆被洪大力彻底弄无语了,一句话都没说出来。
论起揣摩心理,洪大力念大学时候那两年心理学可没白学,当下笑嘻嘻的接着说道:「不过呢,不败家那不是我的行事风格。这家夜总会我就当败个大的,多给你两百万,一共八百万,你要卖的话,那我就收了,将来没事办个聚会之类的倒也确实方便。」
这种败家的感觉,简直不能太爽,哈哈哈!这两百万一加上,老子的属性点那还不唰唰往上涨?
八百万,这就相当于三年时间赚了两百来万,已经算是很不错的了,夜总会老闆赶紧拍板:「成,有大力少爷一句话,那咱们这买卖就算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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