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夫之父(公爹)叫“姻”,相互之间的关係就叫“婚姻”。也就是说,婚姻从来就并不仅仅只是夫妻两个人的事,更是双方家族之间的事,是两个不同姓氏的家族相互结缘,谓之“合二姓之好”。这句话真是说得“好”!因为“好”这个字,原本合“女”与“子”而成。你们家出一个“女”,我们家出一个“子”,和起来就是“好”,又叫“百年之好”。这种你好我好大家好的事,真是何乐而不为?
所以,当一男一女两个人有了感情时,大家便会说他们“好上了”。不过,在中国古代传统婚姻中,“好上了”的可不是两个人,而是两个家族。
结缘的“好”处是很多的。
最大的好处,是使两个本无血亲关係的家族有了亲缘。中国人很重视亲,而“亲”无非两种三类。一类是“直系”血亲,如父子、祖孙等,另一类是“旁系”血亲,包括父系旁支(如“五服”之内的从祖兄弟和族兄弟)和母系亲属(如表兄弟、表姐妹)。这两类都是“血亲”,因为他们之间多少都有共同的遗传因子,多少都有血的联繫。另一种只有一类,即“姻亲”。姻亲之间,不存在任何血缘关係,按说不该亲的,然而却也成了“亲”,这就是婚姻的功劳。正因为婚姻能使不亲者亲,所以结婚也叫“成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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