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样活着。起码,她们认为,自己的活法,是女性“第二幸福”的活法。与第一幸福的活法无缘,退而求其次不是也很好么?于是,她们反而会看着与“第二幸福”的活法也沾不上边儿的女性们着实地可怜。倘强迫她们每天按时上下班,劳劳碌碌,却每月只开极少的工资,她们反而会觉得等于是一种“迫害”。
因而,某些文学作品中的她们,不再是《月牙儿》里那个自哀自怜、自惭形秽的“我”了,而是些鲜活快乐、“青春无悔”的小女子了。
老舍先生若仍在世,若再对她们有所观察,若再写出一篇半个多世纪后的《月牙儿》续篇,其笔触其风格,据我想来,恐怕会一反前《月牙儿》的凄楚哀婉,不由己地变得后现代主义起来吧。
老舍先生当年深怀同情地以“月牙儿”喻那些旧中国由少女而无奈沦为娼妓的小女子。
昔也“月牙儿”,今也“月牙儿”。
“月亮还是那个月亮”,依然的“千里共婵娟”。
“月牙儿”却似乎不再有伤感的意味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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