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点,在江苏这样“赋重役繁,甲于天下”的地方,就很难了。
汤斌认为这是好官吃亏的规定,决定据理力争;因而他亲自起草奏疏,保荐刘滋才和郭琇。 他说:做州县官,都知道皇帝的“知人之明,出自天授”,做臣于的,只要洁己爱民,一定能够升迁,所以操守廉洁,政绩可以表扬的,颇不乏人。但细考他的钱粮征收成数,则无论如何不能完清,因为“势处其难,智勇才力无所用”。如果一定要拘于成规,以合格的官员报送,那就只有拣小县分,事情少,赋税轻,容易藏拙,也容易见功的人来敷衍塞责。这样的人,辜负了行取的美意良法,而且其人的才具,亦绝不能邀得皇帝赏识。这一来,岂不是有滥举的责任?
如果真知其人而不保荐,则是“蔽贤”,罪过与“滥举”相等。因此,汤斌说他与总督王新命,细心考查,决定保荐刘滋才与郭琇;他说郭琇禀性恬淡,颇有风骨,对百姓的抚慰启迪,勤劳不倦,吴江的百姓对他的称颂,众口如一。任内亦没有未破的盗案,但钱粮只有康熙二十二、二十三两年全完。历年的钱粮不能全完;而郭琇虽未能追完旧欠,至少已有任内的两年全完,与历任官员比较,可见得不是他的才具不行——汤斌希望能表达出这样一层意思,如果都像郭琇这样的县令,那么,根本就不会有积欠的钱粮了。
这道奏疏一上,刘滋才和郭琇都奉旨补为监察御史;去任之日,百姓自然攀留不舍,彼此有一场眼泪好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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