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遍就放下的还比较干净的书比起来,诗集便显现出它的卓而不凡来.在所有的文学作品里,诗歌是最为浓缩的,与其说它是由笔写成的,不如说是由诗人们的血和泪浓缩而成的,也因此,读诗便体会到一种强烈的心灵碰撞感."卑微是卑微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一切都是命运,一切都是烟云.""与其在悬崖上展览千年,不如在爱人的肩膀痛哭一晚."这样的诗句早已该进生命中,思考也因此而产生,读诗的时候,血是热的,也因此,诗歌多属于青春岁月,但岁月沧桑,短短几年,让人热血沸腾的诗歌季节便悄然隐去.有的诗人浪迹海外;有的诗人美了别人却丑了自己,在荒岛上杀人;有的诗人在点钱的快感中重新找到一种让自己兴奋的节奏,而有的诗人在风景秀丽的城市里相夫教子……莫非,这个时代已经不再需要热血沸腾,而青春也终于不再需要心灵的碰撞?
由于和诗歌深深地结过缘,便时常想在新诗中找感动,但遗憾的是,可读的诗却慢慢没了.于是知道,读诗的快乐与震撼只能在回忆中寻找了.
小说:读小说是阅读中最好的从现实中逃离的方法,拿起或厚或薄的一本,几页下去,生活的时空便与小说中的同步,然后和主人公同喜同悲,深深的投入后,还会时常感觉自己变成主人公,那种感觉就更加刻骨铭心.即使小说读完合拢,一时间还无法从虚构的情景中摆脱出来,要有好长的弯要转,好的小说一般都有这样的力量.
九三年年底,有很长的时间,我是在唐浩明的《曾国藩》中生活着,进了书中便忘了身边的世界,曾国藩喜的时候我喜,悲的时候我悲,等到快读完的时候,竟开始有了一种依依不舍,读的速度明显故意放慢,希望和这本书的告别晚来一些,但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书终于读完.掩卷之后,告别的感慨让我在空空的屋子里飞也似地写下几千字的笔记,然后空空落落好几天.
不过,读长篇小说的时候毕竟少了,那种很长时间不知肉味的快乐也因此变少,但不长的小说却似乎精品更多.这几年中,以余华的《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刘恆的《贫嘴张大民的幸福生活》等作品最让我读后拥有再读的衝动.也许目前的中国作家,在不到二十万字的中长篇小说的创作中功力最深,伤口的水平也最高,因此阅读这个长度的小说,自己最有信心,结果也往往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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