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我从沙发上爬起来就看到她把里屋里属于自己的东西收拾的一干二净,哭花了眼的小兰怯生生的立在一旁。她蹲下身,抽出一张纸巾擦干净小兰脸上沾的眼泪,就头也不回离开,重重甩上了门。
比起我的颓废,她大概更看不惯我对小兰的遗忘。但当时小兰选择留下来陪我,大约因此感到很气愤,所以很长一段时间我们甚至连电话联系都断绝了。
到了后来,我开了家侦探事务所,接了几个小案子慢慢的能自给自足,这才渐渐暖和了些许的关系。
日子也就这么过,她不在,小兰不过是个不满十岁的孩子。我可以肆无忌惮的将家划为私人空间去思念另一个人。
我对不起她。
我杀了她爱的人,编织了巨大的谎言,占用了她最美的年华,然后又亲手打破了虚弱的幸福。
而她交付了青春,为我生儿育女,从事不熟悉的职业,在分居后依然竭力维持微薄的默契。
我可以推脱说那八年里我是个合格的丈夫,虽然外表装的大大咧咧,关键时候的体贴关心一点不少。我会在凌晨三点背她上医院看病,守在病房几天几夜不休息;我也会帮她四处求人,打点她不知道的警界法律界的人脉。
是的,只要我愿意,我可以对任何一个人好,让她觉得无懈可击,甚至会控制合适的吵架次数增添年少夫妻的乐趣。
但有一点不能否认,她爱了我大半辈子。
——而我却从未爱过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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