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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页

西方人模样的异世界男人,孤儿却忽然奇怪的想起了中国古诗词,那首李白的《侠客行》。

赵客胡缨,吴钩霜雪明。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

“阿德斯,难道你要灭了我白骷髅一族吗?你别忘记场内已经全是幻灵的尸体,只有骷髅王一人存活。但也吓破了胆了。

“早在八百年前,白骷髅就应该灭亡了,可惜我一念之仁,留你活在世上。”阿德斯打断骷髅王要说的话,“你活了,繁衍下无数子孙,为了你地利益,今天不惜送它们入死地。你连自己的子孙也不放过。还是下地狱去吧!”

这骷髅王,居然用自己的子孙当垫背,实在太没人性了!就算它是怪物,可虎毒不食子,怎么能做得出这样的事呢?可见脑残可耻无极限。

但是,它似乎知道阿德斯的一些秘密。可惜它来不及说了,因为阿德斯双手绞动,眨眼间,不可一世地骷髅王就断成了三四截。接着,从它破碎的胸膛中跳出来一隻黑绿色的癞蛤蟆,突的一下跳到孤儿的身边,距她身体不过两、三寸。

孤儿吓得心臟差点停跳,看清身边的不是一个癞蛤蟆。而是一颗巨噁心的心臟,暗绿色的,上面布满黑色地蜿蜒血管。

“嗖”的一声。阿德斯的短刀在那颗心臟再次跳跃,试图窜上幽幻灵珠之前,把它钉到了地上。孤儿眼见这心臟似乎有生命一样拼命挣扎拨动,发出哮喘一样的声音,之后彻底寂静。

白骷髅一族,就这样彻底消失了。

“地狱也没你的位置。”阿德斯轻喃一句,充满了蔑视,还奇怪的夹杂着冷漠与悲伤。

孤儿不动,不敢动,不能动。

“快呼吸,想死吗?”她感觉阿德斯粗鲁地夺走了她手中的幽幻灵珠,也感觉那风界消失了,阳光如此明媚,山顶如此安静,可就是不能反应过来,直到阿德斯拍她的背,让她呼吸。

她连咳了好几声,抬头对阿德斯怒目而视,“你想吓死我吗?做这么噁心后事

你就不能提醒我一下?还那么用力拍我,你这是帮我杀。快拉我起来,我腿软啦,这是命令!”

阿德斯听她的语气恶劣,本想不帮她,可是看她头髮散乱,小脸上白一道、黑一道地,明明吓得要死,还要硬撑出勇敢的贵族小姐作派,不禁好笑,伸手把她拉起来。不过才一鬆手,她又扑通一声坐回到地上。

“说了我腿软,而且又渴又饿,身负重伤,你得背我下山。”孤儿没好气的要求,其实因为脱困,她心情极为欢畅,不过表面上恶声恶气的罢了。

再看阿德斯,虽然衣服破了多次,身上外伤也多,但气度还是很沉稳,让孤儿自惭形秽,不禁恼羞成怒之下,撒娇耍赖起来。她平时对别人是不会这样的,应该算是比较温柔守礼、大方斯文地人,可唯独对上阿德斯,她就会变得非常不可理喻。

“快背我!”

“我拒绝。”

“回去后我再和你算,我帮你打白骷髅,你得付我佣金。”

“我拒绝。”

“我还受了惊吓,扣钱!同意吧?”

“我拒绝。”

“其实我们算已经死过一次,我要求看你的脸。”

“我拒绝。”

“那个幽幻灵珠送给我吧,反正大男人家把它变成珍珠戴在脖子上也怪难看的。给我吧?”

“我拒绝。”

“那你让我骑霜雪玩一圈行不行?作为压惊?”

“我拒绝。”

“等回去,我把余下地佣金全给你吧?”

“我拒绝……”

孤儿爆发出一串笑声,差点打跌。让他什么都拒绝,就在这儿设着陷阱等着他哪。彆扭的笨男人哪!

儘管阿德斯什么都拒绝,其实两人在斗嘴时,已经走在了下山的路上,而且是阿德斯背着她。不,确实的说是扛在肩头,她挣扎过好几次,希望他抱着她或者背着她,可是反抗无效,所以只好以肘支在他肩上,勉强保持头部挺立的姿势,免得脑冲血而死。在这种情况下,她不断以语言欺侮阿德斯,这样才感觉好受些。

才绕过半山腰,寂静的山路上突然响起了杂乱的马蹄声,孤儿心中一喜,虽然被扛在肩头,看不到前方的情况,但凭感觉就知道是谁来了。

“路易路易路易!”她一连串的喊。

“锅,是你吗?”路易惊喜的声音响起。

“是啊是啊,我在这儿,快来救我!”孤儿喊,虽然感觉路易堪比电影中的警察,总在危机结束后才赶到,但还是感觉非常开心,因为那意味着她彻底脱险,回到正常的生活中去。

马蹄声急,片刻就有一行人奔了过来,阿德斯停下脚步,把孤儿放下,但因为她还是站不稳,只好扶着她站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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