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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页

喜欢。

但或许人真的是一直在长大,他依旧喜欢那个人,却不再像之前那般觉得整个世界都是他。他学会了安放这段感情,在他心底最私密的角落,藏着这心底最美好的情感。

林旭给自己打热水的时候,总是会想起那个怕冷怕到总是抱着自己一路不撒手的傢伙,嘆口气,真是担心那傢伙嫌麻烦就一天都不喝水了,更担心那傢伙不好好给自己加衣服,下课睡着能把自己给冷醒了。

他有时候做着练习题,在糙稿纸上演算,一走神,手里的笔便变了笔画,再回头,是端端正正“杨峰锐”三个字。他低下头,失神,抿抿嘴,又在旁边写了个“林旭”,在两个名字之间画了个小爱心。一个人瞅了半晌,傻笑一会,又偷偷地划掉了。

喜欢,就像是怎么也压不住的小苗苗,总是偷偷地冒出来,挠着你的心。

林旭偶尔回想,这样子一直下去也不错。他偷偷喜欢那个傢伙,家里没人知道,对方家里人也不知道,其他人就更不知道了,没人会阻止他,他就能一直这样喜欢下去。

他又猛然想起对方紧紧抱着自己在耳边轻声说话的感觉,身上泛起轻微的苏麻感,心臟跳动的速度也加快了。林旭摇了摇脑袋,还是挥之不去这种颤栗感。

他不得不承认:他喜欢那个人,还喜欢被对方抱着,被对方亲着,喜欢和对方做尽一切亲密的动作。

这样一想,心又像糙布一般被拧紧,泛着酸意。

期末考试结束的那一天,林旭家里的大哥来接他了。

寒假就要开始了。

林旭匆匆收拾好东西,准备出门。下楼时他一直往后面望,想要去看底层班那几个教室,但人头涌动,他谁也认不出来。

他茫茫然想着:又一个学期过去了。

大哥一路上问他“怎么了”、“考得还好吗”,他都是随口应着。

快出校门时,他随着拥挤的学生潮一块出去,在门口走了两步,若有所感,猛地回头在后面拼命望着。他提着手里的书袋,一个劲地踮脚回头看。突然,身体一顿,他看见了不远处弯着膝盖不停喘气的杨峰锐,少年跑得太急了,脸涨得通红。

林旭手指捏紧了书袋,眼睛直直看着那个少年,一刻也挪不开。

杨峰锐艰难抬头,人群中一下看到了林旭,目光也是一凝。

那种感觉很神奇,两人虽然相隔甚远,无法碰触到对方,也无法说一句话,但这一切都不重要。

周围人声喧闹,林旭一路被挤着往后走,只能努力地掂高了脚,他看着杨峰锐直起身子,认真地回视,一米八的大男孩站在远处,俊朗而又帅气。

许久,杨峰锐似乎犹豫了下,轻轻抬起手朝他挥了挥,做了个“再见”的动作。

林旭莫名有些难受,也跟着挥了挥手。

大哥林建在后面招呼他,“林旭,怎么了?碰见熟人了吗?”

林旭点点头,还想回头看,但已经找不到杨峰锐了。

一段时间不见,那傢伙看起来精神状态好多了,头髮长了好多,尾端都有些打卷,看起来毛毛躁躁的,得多久没剪头髮了。好像还长高了很多,得有一米八五了吧。

林旭想着想着,想要笑,又笑不出来。

杨峰锐把所有教科书、练习册都抱回了家,当晚又去附近的书店离挑了一套练习题。

他不喜欢住亲戚家里头,方雪便在外面给他租了个一室一厅的小房子,自己也时常假期来看看他。

当晚,杨峰锐便开始做起了练习题。他英语最差,许多曾经记得的单词也忘了,只能从头开始背,买了高考三千五单词的小本,每天一百个单词一百个单词的背,像是发了狠。

杨峰锐是个静不下来的人,也最讨厌做自己不喜欢的事。但那段时间,他真的是耐着性子从早坐到了晚上。

那段日子像是打磨铁杵一般,一日一磨,硬生生磨掉了他的心浮气躁,磨掉了他的狂妄自大。

他的面孔随着时间愈发褪去了青涩的稚嫩感,两颊的线条变得坚硬,眉目加深,双眸里暗光内敛,倒显得成熟不少。

但一个人自学的坏处便是容易钻死胡同,许多题目找不到关键的点,就怎么也弄不明白。

零零散散他攒了不少题,颇为懊恼。

那段时间,也正是他最想林旭的时候,睁眼想,闭眼想,看着满卷的题目他都想着“林旭”两个字。

他手里正空着一道怎么也做不下去的题,烦躁之际就照了下来,犹豫半晌,在手机里按了一个键——发了出去。发完,他又有点犯傻,不知道自己这是在干什么,想要收回那个简讯,但已经来不及了。

过了大约二十分钟,手机震了震,杨峰锐手里一烫,差点把手机扔了。

手指轻轻滑动屏幕,解锁,点开新信息。

一张新照的图片弹了出来,放大,正是刚刚那道题详详细细的演算过程,上面还用红笔标示了关键的几个步骤。字迹工整俊秀,连数字也写得圆润饱满,好看得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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