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意。”
他们进来后一直手牵着手,没放开。
其实心里都知道,杀吸血鬼或许容易,但斩草除根难,鬼皇行踪不定,且能附身,很难寻觅,假以时日或许还能死灰復燃。
还有一个大问题便是唐修——
现在他的神力应该已经超过了李云唐,在这座城市里他是无敌的,陆苗对他没办法。而他本身又克妖,陆苗仍然记得唐修对自己说过,妖是无法杀神的。
总之前路漫漫,磨难重重。
互相握手打气之后,陆苗取了手机回到自己的住处。
再回去时真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看一切都不真实,于光也不在。
他洗了个澡,给自己的老爸回了个电话,诚心地对他说了一句“谢谢”,把他当亲儿子一样养。
给宿熙哥也回了一个电话,但无人接通。
到了晚上七点,陆苗坐在床边,重新翻阅《尘埃》这本书,触摸着文字,回想起他在这本书里经历过的一切。
他抬起头。
唐修正站在床尾,熨烫笔直的白西装,微笑着直视他:“没想到你能出来。”
“你来干什么?”看见他竟然在用李云唐那把透明的雨伞,他的内心只剩下一股厌恶,手指忍不住紧紧按住书本。
他忘不了他杀李云唐的那一幕。
“我知道你恨我杀了李云唐,不过你不应该从那个世界里出来。”他用着李云唐的动作转了一圈伞。
陆苗更为反感,合上书,“怎么?怕我破坏你的计划”
“不,是怕我也必须杀了你。”唐修仍然微笑着说,但声音很轻,带着某种悲怜的意味,白西装散发着微光,犹如他们很久之前某个夜晚的遇见。
“你杀了那么多神,多一个少一个有什么区别?”
唐修没有回答,像是嘆了一口气,低头轻轻抚摸着李云唐的那个透明雨伞。
“别碰他的东西。”陆苗无法克制住,“你杀了他,就别碰他的东西。”
唐修抬起眼眸,看见陆苗眼里的怒火和恨意,仍旧只是微微一笑,“你的神迹设定的是姜冬泽么?”
陆苗心惊了一下,装作平静:“你为什么猜是他?”
“你们不是已经在一起了么?”唐修转过身,垂下眼眸:“算是我给云唐的弥补吧。如果你真的爱姜冬泽,就带他回到茧里去。在那里或许你们还能得到幸福。”
“如果我说不呢。”
“我会杀了他。”唐修微倾过脸警告。
“我的神迹设定不是姜冬泽,是你没办法杀的东西。你不用试探我。”
“就算你的神迹不是姜冬泽,我也会杀了他。因为他是妖王,除非他肯抛弃这个身份。所以我只给你三天的时间,三天后——”
唐修走到窗边,望着咬牙握紧拳头的陆苗,“——你不会想失去他吧?”
陆苗狠狠瞪向他。
唐修浮出一抹笑,离开了这里,窗外只剩一轮白色的月亮。
陆苗完全没办法静下心来看书,他无法想像自己失去姜冬泽,可是让他们现在进茧里面也做不到,姜冬泽也一定不会同意,他那么有责任心,不会抛弃妖族。
他一定要办法保护姜冬泽。
第二天一早,陆苗来到姜冬泽住处,发现妖味浓重,一进去横躺着睡了一片妖怪,还有一些化为原型的兔子、田鼠蹦来蹦去等等,差点让陆苗认为这是个农场。
“哟!”万生眯着眼睛笑,“小树苗。”
陆苗从窗口跳下来,“你怎么也来了?”
她打了打哈欠,“婆婆昨天听到了《清角》的号召,懒得来,就叫我来了。”
陆苗见她跟以前没两样,压根没长。
转过眼,一个大块头盘腿坐在客厅实在太显眼,“百无。”
白衬衫黑马甲的装束没怎么变,只是脖子上多了一条琥珀挂坠,身后多了一个羞涩的四五岁小男孩,一见陆苗就躲到身后去,轻声说:“爹爹。”
“这是?”
“这是小天。”
“小天?”陆苗有点懵。
这时候山风凑过来讲解:“百阳守着百无,一生未娶,百月呢那么凶,好歹嫁了人。这是孙子,出生第一眼就缠着他。每天爹爹爹爹的叫,简直就是百阳转世。”
“我本原本也不打算跟有瓜葛。”百无说。“但这孩子的父母去世,见我第一面就只认我,给别人只会哭。”
那小男孩不想见生人似的,只往他怀里钻,他摸了摸小男孩柔软的脑袋,“我没办法脱去罪孽,只能去承担,这是我的障。”
陆苗没办法评论什么,看到个贴在墙角里□□出肚皮,睡得呼呼作响的方形脸小女孩,那不是那个螃蟹妖,她居然安然无恙?不知道那个水里的另一隻妖怎么样了?
有隻红眼兔子一蹦一蹦跳到陆苗脚下:“你还记得我吗?”
陆苗没想起来。那隻兔子恢復了原型,全身毛茸茸的,比陆苗高多了,“这样呢?”
“啊,火车上的那隻妖!”陆苗很深刻地记得他的这双红眼睛,他竟然也还好,没有再被捉到。
他点点头,“多亏恩公当年救了我,一直难忘。不过为什么身上突然有了神力?”
“说来话长。你女儿呢?”
“她也来了。不过爱美,出去购物了。”
陆苗笑起来,第一次见的时候觉得害怕,第二次只觉得既亲切又可爱,环顾地上,还有许多他不认识的妖,不过对他就没有那么友好了,大部分都很害怕,有几个露出挑衅的目光。
山风凑过来嗷嗷叫:“那两隻猫呢,怎么没看到?”
“被抓走了。”
“谁那么无聊,抓这两隻笨猫?”山风虽然这样吐槽,却还有些担心似的,“他们不会有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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