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排问路的那个。
宋安戈搂着我的腰,跟她碰了碰杯:「人生苦短,及时爱恨,慕欢,这道理你可比我懂多了。」
还以为慕欢说的话是有意针对宋安戈,但宋安戈的回答语气欢快,很显然他们两人的关係很好。
慕欢说不过他,把视线转到我身上:
「俗话说有缘千里来相会,江离,好巧啊,今天生日宴会的主角竟然是你,祝你生日快乐。早日和我们家安戈修成正果。」
我笑着说了声谢谢,宋安戈在我耳边补充:
「宝贝儿,别吃醋,她虽然是我的秘书,但她中意的却是阿珩。」
原来是王潇潇的竞争对手。
要论长相,她比王潇潇好看许多,论穿衣打扮也比王潇潇时尚,像她这样长得好看又有社会阅历的女人,应该是邓珩喜欢的类型才对。
可邓珩今晚比较黏王潇潇,像是故意做给慕欢看,有心要和她保持距离。
这么说来,王潇潇的胜算要比她大多了。
我放下心来,宋安戈喝了口酒,问我们:
「你们俩什么时候见过?」
慕欢偏头一笑:「想知道吗?偏不告诉你,好了,不跟你贫嘴,我要去跟我们家邓医生交流交流感情,免得他被别的小妖精给拐跑。」
我扑哧一笑,瞬间有点喜欢上慕欢的性子了。
宋安戈掐了掐我的脸:
「傻笑什么?快说说,你和她在哪儿见过?」
我抿了口嘴,学着慕欢那样回他:「想知道吗?偏不告诉你。」
宋安戈颳了刮我的鼻翼:
「了不得了。你还有秘密,好吧,我再带你去见一个我的好兄弟,我们公司的节目主持人,今晚特意请人代班,就为了来参加你的生日。」
说话间,宋安戈就带着我来到了正在唱歌的好兄弟面前:
「江离,这位是我的兄弟许森,我们都叫他三木,他可是有多重身份的,既是唱作人,又是主持人,还是我们公司的股东,黄金单身汉一枚,专门祸害不谙世事的小姑娘。」
许森正好在唱歌,见我们到来,就把话筒递给了一旁的夏初临。
起初我还觉得纳闷,许森和夏初临应该从不相识相对,用餐过后,许森却亲热的搂着夏初临的肩膀占据了两个话筒,现在我算是明白了。想必这一切都是宋安戈的杰作。
许森端了一杯红酒来跟我碰了碰:
「嫂子好,叫我三木就行,叫名字显得生分,我可提前说好啊,等老大结婚的时候,我要当伴郎的,还请嫂子帮我介绍一个漂亮的伴娘。」
宋安戈紧紧搂着我,眼神却往一旁示意:
「据我所知,最漂亮的伴娘在那儿,不过人家已经心有所属,你该不会要和阿珩抢女人吧?」
许森长嘆一声,向我抱屈:
「嫂子,你说我哪点比不上阿珩,我应该比他帅气比他风趣比他有才气会哄女孩子开心才对,怎么在女人这个问题上,老是落后一大截呢?」
说实话,风趣才气和哄女孩开心这三样,我服。
但是论外貌,邓珩五官清秀,标准的大帅哥,而许森那一双狐狸眼虽然迷人。到底会让女孩子觉得驾驭不住,更何况他有着歌手主持人等多重身份,一般的女孩都不敢对他下手,怕hold不住。
所以我毫不吝啬的夸讚道:
「正是因为你比邓医生有魅力多了,才让很多女孩望而却步,你放心,长得太帅不是你的错。」
许森哈哈大笑:
「老大,这嫂子深得我心,连我要说什么都猜得到,不过长得帅还出来招摇,就是我的不对了,我认错,这杯酒,我干了,祝嫂子生日快乐,青春永驻。」
宋安戈轻捶他的心口:
「你小子别打我家离离的主意,她的余生已被我承包了,容不得任何人来掺一脚。」
说这话的时候,夏初临刚好把视线落在我们身上。
许森是宋安戈的好哥们,自然知道宋安戈这话是说给谁听的,他拍着胸脯信誓旦旦的保证:
「放心吧老大,朋友妻不可欺的道理,兄弟我懂,以后谁要是敢打嫂子的主意,三木我第一个不放过他。」
看到夏初临那张略显尴尬的脸,我竟有点于心不忍。
倒是王潇潇眼见着慕欢一直围着邓珩,干脆眼不见为净的来到我身边,把手搭在夏初临的胳膊上问:
「你们几个聊什么呢,一副要去大干一场的架势,二少爷,你在屏幕面前坐了这么久也没见你唱首歌,要不来一首呗。」
夏初临很会唱歌,还会弹钢琴和古筝,大学时还学了柔术,他身上的优点多得让人数不过来,但他曾经说过,现在身上所有的才能,都是当初牺牲了童年换来的,如果时光能重来,他宁可生在普通人家,玩泥巴溜铁环,能和伙伴们打成一片。
可穷人家的孩子未必会这么想,他们也渴望能够碰一碰钢琴,车接车送。
家长们更甚,从孩子还没出生开始就做着各种各样的准备,不想让自己的孩子输在起跑线上。
殊不知每个人自有造化,最终都会殊途同归。
在王潇潇的一再怂恿,以及许森的热情相邀下,夏初临拿着话筒很正式的面对着我说:
「好,那我就唱一首,首先,离离,祝你生日快乐,虽然你这些年不需要我陪你过生,但每一年的今天,我都给你备了蛋糕和礼物,今年我没有礼物,也没买蛋糕,但我有一颗爱你的真心,这首歌,送给你。」
他点了一首郑钧的《私奔》。
唱之前,他还上前来给了我一个拥抱,在我耳边轻声说:「我爱你,从开始到现在,从现在到终老。」
因为这个拥抱,许森差点就动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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