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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离镇上远, 大家没有车, 出行极不方便,而送他们来的大巴车只有拍摄结束后才会再来一趟, 他们出去买是很不现实的事情,所以,他们要想吃上肉,也不得不等行脚的商人。

在外头的时候, 郑飞宇还是很懂事的,可一回了家,他就原形毕露。唉声嘆气还不算,他甚至还能做出往地上躺着来住不动的智障举动。

「想吃肉,吃肉!」

郑飞宇满地打滚,四处寻找目标,见势不妙的已经跑开,就剩苏年落在后面,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被他一下抱住腿。

「年姐,我想吃肉。」郑飞宇生无可恋地呜呜呜:「你能满足一个小可怜的要求吗?」

苏年不想的,但郑飞宇摆明了一副她不答应就不撒手的赖皮样,苏年实在没办法,只能试探着说:「那不然,去水里抓点鱼?」

「或者去附近打点兔子也行。」张池接口道:「我看见这里有山,刚巧我们床底下还有弓箭,我以前在东北山里长大,倒是学过一点,应该打只兔子不成问题。」

苏年就惊讶了:「池哥也看见弓箭了?我床底下也有。」

张池:「那可巧了,你们都回去看看,有的就都带上,我教你们怎么使。」

大傢伙儿一拍即合,都想去山上碰碰运气,倒是时倩,她一个瘦瘦小小的姑娘,并不喜欢这种活动,她弱弱举起了手:「你们等等,之前萝姐不是说这里才下过大雨,走山路不安全吗?还是别去了,再等等吧,而且爬山好累的,腿酸。」

苏年灵光一闪,猛然间想明白了一些事,赶忙说:「已经好几天了,这几日也没有再下雨,都是大太阳,被这种太阳暴晒,我估摸着差不多地也该干了,我们可以去矮一点的地方看看。」

郑飞宇想吃肉,听见能打野味,当然举双手赞同。

「对对对,去矮一点的地方,当然,我们也不能全都去,屋子里得留点人,倩姐能替我们守着家吗?」

时倩知道这是台阶,立刻点头应下。

现在是夏天,天气热,又连续出了几天大太阳,田埂都被晒得干涸龟裂,但这山上,却仿佛没有受到任何影响,里头水汽很重,脚下的地面发软,人一踏进去,就被一种潮湿的阴凉感笼罩。

郑飞宇抻了个懒腰,兴奋地直窜:「山上好凉快呀,比我们屋里都凉快,真想在这里打地铺。」

苏年:「好的,那你就在这里睡吧,一会儿别跟我们走了。」

郑飞宇痛苦地捂住胸口:「你怎么能这样对我,我们不是说好要做彼此的小天使吗?」

苏年冷漠地看了他一眼,毫不留情地说:「抱歉,如果这一届天使都像你这样,那我宁愿做个人。」

苏年真的很无情,郑飞宇一颗玻璃做的心都伤透了,他捂着脸狂奔,抱住了张池求安慰。张池没有办法,作为带头大哥,就算队友脑子有毛病,他也不能放弃他。

大家上山打野味的热情很高,脚步都带着风,苏年有意落在最后,等他们走过一段路后,用脚尖拨开了地上的落叶。

不出苏年所料,这两天果然有人来过这座山,被树叶遮挡的脚印很杂,大大小小都有,占多数的是女孩子的脚印,看那形状,应该就是苗族姑娘们所穿的船鞋。而除此之外,剩下的多数就是四十几码的男性脚印。苏年将它们与刚印上去的脚印比较了一下,没有意外,全部都能对上。

苏年立刻懂了什么,又在地上找了找,很快,她就在靠近边缘的地方找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那是一双三十六码的球鞋脚印,边缘已经微微发干,瞧着样子,应该是几天前留下的,苏年将自己的脚踩上去对了对,刚刚好能完美贴合。

看到这一幕,苏年还有什么不确定,他们一定来过这里,虽然记忆里没有留下痕迹,但在夜里,他们一定因为各种理由爬过这座山。

苏年确认了自己想知道的,就用鞋子把树叶重新拨回去,她快走了几步,赶上大部队,却什么都没说。

不知道是时节不对,还是因为他们人多惊扰了动物,山里的生物实在很少,倒是蛇虫出没多。

他们爬了半座山,并没能看到能吃的动物。

大家都累了,席地坐下休息,郑飞宇仰头开始嚎:「求求老天爷,就算来只兔子也好啊,真的好想吃肉。」

苏年看着他,配合着睡了一句:「我也想吃肉。」

话音落下,真的就有隻兔子傻乎乎地在树上撞死了。

郑飞宇:「!!!」与苏年对视一眼,又颤抖着声音说:「啊,再、再来只鹿吧。」

苏年也想试试天道是不是真的这么宠她,便试探着说:「嗯,再来只鹿。」

说着,丛林一阵晃动,紧接着,一头高高壮壮的梅花鹿就撒着欢儿地向他们跑来。

此情此景,实在太过巧合,郑飞宇看着梅花鹿,咳嗽了一声说:「我一直没敢告诉你们,其实我不是普通人,我是神仙!」

苏年嗤得一声冷笑,也不说话,就是一脸嘲讽的不屑。

郑飞宇的玻璃心受到了伤害,恼羞成怒地说:「你这是不信吗?我可以证明的!」

苏年兴致缺缺的哦了一声。

郑飞宇被人看扁,当即起了好胜心,他也不废话,对着梅花鹿就是一个凶狠的跺脚:「快跑!」他吼道。

梅花鹿吓了一跳,狠狠瞪了眼这个脑残后,便撒开了蹄子往山顶上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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