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周围有几十棵油松,直径一英寸到四英寸不等,上一个冬季全让老鼠啃咬了——对它们来说那是一个挪威式的冬天,因为大雪下的时间很长,积雪很厚,它们不得不啃食大量的树皮和它们别的食物搭配着食用。这些树木活了下来,在夏天生长得显然茂盛,它们中许多树木还长高了一英尺,虽然完全被啃去了一圈树皮;但是,又过了一个冬天后,这些树木却全都死了,无一例外。值得注意的是,一只小老鼠只是为了午餐竟然能把整整一棵大树吃掉,是绕着圈吃,而不是上下顺着吃;不过也许为了把树木间稀,老鼠的做法也许是必要的,因为树木往往是很容易生长得密不透风的。
野兔(拉丁文是Lepus americanus)是再熟悉不过的。
有一只兔子在我的房子下面生活了整整一冬,只是一层地板把我们隔开了;每天早上,我开始走动时它慌慌张张地离去,总会把我吓一跳——砰咚,砰咚,砰咚,由于它急匆匆赶路把头撞在了我的地板下的木头上。它们习惯在黄昏时到我的门前转悠,捡吃我扔出去的土豆皮,它们的皮色和地面十分相近,在它们静静地待着时简直难以区别出来。有时,在暮色中,我看见我的窗户下一动不动的小玩意儿,一忽儿看得清楚,一忽儿便模糊起来。当我在晚上打开我的门时,它们会随着唧唧叫声仓惶逃去。近在咫尺,它们只会让我心生怜意。一天晚上,一只兔子待在我的门前,离我只有两步远,一开始吓得发抖,却不愿意离去;好可怜的小东西,瘦骨嶙峋的,破耳朵,尖鼻子,光秃秃的尾巴,细小的爪子。看它的样子好像大自然再没有更高贵的品种,只剩下它这样的小可怜了。它的大眼睛看上去还年轻,却没有健康之色,几乎像患了水肿似的。我向前走了一步,嚯,只见它富有弹性地往上一跃,跳进了雪地里,把它的身子和四肢长长地伸展得十分优雅,不一会儿就把森林留在我和它自己之间了——它那野性的自由的筋肉,表明了大自然的活力和尊严。它生得苗条修长并不是没有道理的。那么,这就是它的天性了。(它的拉丁文名字Lepus,源自levipes,意思是:矫健的蹄子,有人这么认为。)
乡村要是没有了野兔和松鸡,那会是什么样子呢?它们才是最简单最土生土长的动物;古老的悠久的家族在古时候出名,在现代也出名;与大自然享有一样的色彩,一样的性质,又与树叶和大地享有最亲近的联盟——彼此之间更是亲朋;它们要么生长翅膀,要么长出两腿。看见兔子和松鸡突然逃走,你很难说是看见了野兽,只会当成大自然的一部分,完全像看见树叶飒飒作响一样的感受。松鸡和兔子一定会生存下去,如同土壤里的真正土产一样,不管种种循环如何进行。如果森林被砍伐了,那么枝条和灌木还会生长出来让它们藏身,而它们则会变得比过去数目更多。连一只兔子都养不住的乡村一定是贫瘠的。我们的森林很适合养活这两种动物,在每一片沼泽地都能看见松鸡和兔子在走动,四周都是细枝编的篱笆和马鬃罗网,那是牧童刻意设置下的。
原文是拉丁语:lingua vernacula,地方语言的意思。
古希腊神话里的一个猎人,因看见狄安娜洗澡,使她愤而将他变成了一头牝鹿,终被他自己的猎狗撕成了碎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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