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时学姐她们从组长家出来了,她们直接往北走,她在篱笆南,这样就直接把她落下十多米。
她转身去追大部队,前面那群人走得很快,似乎在抢时间。
她被拉开了距离。
她索性不追了。
他把大步均匀成小步随在她旁边。
一路上他们无话。
终于到了会场,她在那张课桌前坐下来。
小杨子一直在前头队伍里,此刻不知去哪儿了。
红梅从随身的小包里拿出记录本,要拿笔时发现钢笔不见了。
她伸手在包里摸,没有。
她刚要站起来回组里取一支,这时一只笔递过来。
她抬头见是林森,也就是布莱克给她笔。
她接过来说声:“谢谢”。
主席台上“喂喂喂”又响了,下午的大会开始了。
下午有短跑决赛,长跑预赛,交叉进行。
这时她才注意到终点线处的布莱克。
每当有决赛选手跑过来时,他站在终点线一侧,目不转睛地盯着跑道,总能准确地“逮住”撞线选手,跟着选手来到她桌前,准确地报:“这个第一”。
要么“这个第二”。
原来他一上午都这样,只是她没注意。
她还注意到一个细节,就是学生往终点跑来时,其他老师愿意站在跑道终点“守株待兔”,这样是不会走眼,但会干扰选手全力冲刺。
布莱克则不同,他一直站在跑道外侧。专注地目测撞线的孩子。
他把学生一次次带到她面前,她就用他的钢笔记下了一个个的名字。
还别说,他的笔比她的笔好使多了。
这是支英雄牌钢笔。
紫红色的笔身,白钢笔帽,握在手指间轻重适度,笔尖镶着三角形的金箔,写字时柔韧光滑,润色均匀。
她第一次使用这么舒服的笔。
原来钢笔竟然有如此区分。
以前她觉得能写字就行了。
看来还是见识短啊。
这么好用的笔不好好写字都不好意思。
所以她下午的字用心多了。
因为人家的笔挺贵,她使用时很小心。
不敢掉地上。那笔尖往地上一扎,钢笔就废了。
所以记录完她就把笔帽戴好,把笔握在手里等下一波。
有时也偷空看文艺节目。
操场上花枝招展的小孩儿跳着各式各样的舞蹈,虽然不是那么专业,不是那么优美,但孩子的活泼和认真就是看点,当年她也跳过呀。
她跳《草原牧歌》时头上勒着红绸子,穿借来的雨靴,大家的靴子长短不一,跳起来咕叽咕叽响。
想着这些,她不禁嘴角浮现笑意。
就在她怡然自得间渐渐感觉到了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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