么名字啊?感觉好像一个模特。”
她其实在警局的时候,就已经知道那个金发男子的职业了,她只是有些好奇他的名字。毕竟刚刚一路上,他们都没有互相做自我介绍。
封靳言答道:“他叫缪斯,是我十几年的好朋友。这次从美国回来,他正好闲着没事,就跟来了。对了,他是一个中美混血儿。”
哦,怪不得长得那么漂亮,原来是个混血儿。常欢离在心中腹诽道。
不对,等等。
常欢离又开口了,一副不确定的语气:“缪斯?你说他叫缪斯?就是那个《维密》杂志的首席男模?”
封靳言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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