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手,轻轻的摆动着。就连自己的这种反应她都没有察觉到。
男子即将出去的时候,慕瑾穿着一双拖鞋、满头大汗的从外面走进来,黑白相间的T恤、浅灰色的大短裤,圆鼓鼓的大肚子如怀胎了九个月一般,手里还拎着一大包桃子。热的他满头大汗的扯着嗓子喊道:“老婆子,快帮我拎一下。”
曼文目送男子离去的眼睛,她看到了。看到了男子在听到慕瑾喊她,对,应该是谁都能猜到他喊的是她,就在此时,那个男子带着一种失望落寞的眼神,对,那一定是这种眼神,像个无家可归或者遭到背叛的小狗或爱人一样的看了她一眼。
她霎时无可狡辩,脸红彤彤的一下子带到了耳朵根,她的心不知为何难受的要命,拼命的在撞击着她的肋骨,她还来不及去思考别的,只想着此刻和慕瑾撇开关系,仿佛她不认识他一样的低头看似好忙似的摆弄着手中的活计,并未搭理慕瑾。
而慕瑾也意识到了还有客人的存在,他急忙住了嘴,打着哈哈同那人道:“吆!不再坐坐了?”
那人也很礼貌的停住脚步,回道:“还有些事要处理,改天再来。”
“是么!那再来坐啊。”
“嗯,一定的。”淡淡古龙水香味令慕瑾打了一个大大的喷嚏。主妇太太们也有些厌恶识趣的散了。
直到吧内坐的客人们一股脑儿的都走了,慕瑾将东西放在了旁边的桌子上,走了过来,随口问道:“你的脸怎么红了?”
曼文瞪了他一眼,并径直去到了厨房里,她摸着自己热辣辣的脸颊,随口说道:“真丢人。”
我觉得她有一半是为了慕瑾的形态,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慕瑾在那位男子面前便是一个市井老大爷,而人家是个翩翩有礼的大叔,所有她感到羞愧,为自己也为慕瑾。还有一半是为了自己,是慕瑾突然闯入,打扰了那种夕阳余晖所散发出来的美妙感觉,她不知为何竟有些恨慕瑾,她气愤着。
因为我没有信仰他,所以我不能走进上帝所住的城。——但丁《神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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