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作出让步,达成日奉关于满蒙五路协定,由张作相及森恪各自代表签字。主要内容有;
1、日本为提携东北当局发展,贷款4亿日元,年利息4.5%,折扣2%,中介费3%。资金仍放在正金银行及朝鲜银行,奉方支用使用支票。如购买物资、设备及武器需优先购买日本产品。
2、奉方为发展铁路事业,授权满铁修筑敦化-老道沟-图门的江岸线、长春-大赉线、吉林-五常线、洮南-索伦线、延吉-海林线五条铁路,满铁并取得铁路及附属地专营权。修筑时间在签约后由奉方视情况而定,但不得超过一年。奉方保证修筑新铁路前取得日本的谅解。
3、奉方保证日本在东三省的特殊利益,保证军政两方面不得聘请他国顾问,如有经济合作优先考虑日本企业。
4、为日奉共荣,日本应当约束关东军及侨民的反奉行为,未得奉方允许,日方军事人员不得出附属地。而奉方也应当约束军政商民的反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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