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秀有点疑惑,他没感觉到任何的变化。
于是,他便朝着金发妞挥了挥手,并打了个招呼道。
“你好!”
金发妞先是一愣,他没想到,眼前的这个家伙竟然操着一口流利的英语。
“你……你好,我叫苏珊。”
苏珊有些不敢置信地回答道。
“我叫刘秀。对了,这是哪里呀?”
刘秀推开了抵在胸膛的枪管,接着问道。
他想要知道,自己究竟来到了哪一座城市。
是华国的,还是米国的,亦或者是……中东的。
“您是指的街道名,还是?”
金发妞把手中的g36突击步枪放了下来,她已经将刘秀判认为无威胁目标了,心中的警惕也少了不少。
“当然问的是城市名咯。”
“哦,这里是米国的新约克市,你也可以称之为纽约。”
由于反应速度得到了提高的缘故,苏珊的每一句话,在他的耳朵里,都像是被拉长了一样,听起来很是难受。
听到苏珊的回答,刘秀不禁为自己强化英语天赋的决定而感到了庆幸。
在遍地都是洋鬼子的米国,要是不学习英语的话,恐怕根本就无法与他们交流吧。
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见到外国人要说外国话。
这是刘秀用血的代价,所总结出来的人生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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