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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一章 鳖宝

要嫌弃。”

    白斋从袖中拿出了一个玉扳指递给了曹佑。

    曹佑推辞不要,说道。

    “我也没干什么,当了回屠夫就拿件法宝,也太没道理了。”

    “怎么是没干什么呢,你可帮了我大忙。”白斋不容他推辞,把那扳指强塞在了他手心里,曹佑闻到白斋身上有一股很浓的花香,很是清新。

    “那么就此别过了,曹道友,你可真是我的福星。”白斋微笑的对他说道,将那小人收到袖中,告辞离去。

    曹佑握着那扳指看着白斋消失在了竹林中,鬼使神差的闻了一下那扳指,果然也有一股淡淡的花香,很是好闻。

    真是个奇怪的人,但是,确实和世间其他人不一样,这就是仙人吗,曹佑脑海里闪过了一堆念头,最后晃了晃脑袋,也走回了竹林,进行自己本来的任务。

    .......

    附录:《阅微草堂笔记》

    四川藩司张公宝南,先祖母从弟也。其太夫人喜鳖皛,一日庖人得巨鳖,甫断其首,有小人长四五寸自颈突出,绕鳖而走。庖人大骇仆地,众救之苏,小人已不知所往,及剖鳖,乃仍在鳖腹中,已死矣。先祖母曾取视之。先母时尚幼,亦在旁目睹。装饰如职贡图中回回状,帽黄色,褶蓝色,带红色,靴黑色,皆纹理分明如绘,面目手足,亦皆如刻画。

    馆师岑生识之,曰:此名鳖宝,生得之,剖臂纳肉中,则啖人血以生。人臂有此宝,则地中金银珠玉之类,隔土皆可见,血尽而死。子孙又剖臂纳之,可以世世富,庖人闻之,大懊悔,每一念及,辄自批其颊。外祖母曹太夫人曰:据岑师所云,是以命博财也,人肯以命博,则其计多矣,何必剖臂养鳖。庖人终不悟,竟自恨而卒。

    .......

    附录的附录:清初顺治爷时候,四川有位蕃司,叫张宝南。他的母亲,喜食鳖。

    一日,他家厨师在南关菜市偶得了一只巨鳖,于是兴冲冲提回来,在厨房天井水池旁理落,准备杀了给太夫人熬汤。

    刚斩下鳖头,忽见一个几寸长的小孩儿,从血流如注的鳖颈中爬出,绕着鳖跑。厨师吓坏了,身子一软倒在池边。众人将他救醒,再看小人已不知去向。于是把鳖剖了,见小人儿还在鳖腹中,不过已死了。这小人儿模样像回人,戴黄帽,穿蓝褶子衣服,束着红腰带,脚下黑靴,面目如玉,手足一样不缺。

    有位姓岑的私塾老师听到街上疯传这件奇事,急急跑到蕃司府。他叹息着对太夫人和厨师说:“此乃鳖宝,活捉它,剖臂放入肉中,则喝人血维生。人臂有此宝,则地下的金银珠宝、古董文物,皆洞若秋毫。当人血被它喝尽人快死了时,子孙又剖臂纳之,则可世世富贵。”

    厨师明白后脸都悔青了,每想到此事,就扇自己大耳巴子。太夫人却不以为然,她劝慰道:你那是以命博财啊!人肯以命博财,何必剖臂养鳖?厨师终不悟,竟郁郁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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