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料,肖法官开始砍价了,“李律师,邹美莲的伤虽然会影响夫妻性生活,但只是影响,不是丧失夫妻性生活,情节没那么严重。六级伤残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才有50000元,你们开口要求5万元赔偿不现实。”
“X医院赔偿邹美莲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是50000元。邓志辉作为其丈夫,哪有受害人邹美莲本人的肉体、精神痛苦那么严重啊。根据邓志辉在生理、心理上的痛苦程度,结合深鹏的经济生活水平,我看你们最多要求2万元就算了。
“我刚才做工作时,被告那边只同意出5000元,我再去做做他们工作,看看2万元,他们肯出么。”
肖法官不愧是调解技巧娴熟,这番话说得好像完全为李超他们思考,让人不由自主地就要心生感激。
李超报一个高价,就是为了给法官发挥作用的空间,当然不会拒绝法官的提议。
不过,太容易得到的东西,人往往不珍惜。太容易调解的案件,法官也没有成就感。
不能太轻易答应,李超先是对法官告个罪,和邓志辉在一旁商量了一番,这才对法官说道:“肖法官,您这么辛苦帮我们做调解工作,您说怎么办,我们就听您的。2万元可以,但我们要特别说明,这是我们的底线,不能再低了。”
肖法官点点头,略带兴奋地道:“好,我再去做做被告的工作,怎么地都要让他们同意出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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