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人带路,十有八九会迷路,花上一整天也未必能走得出去。
李谦嗅着叶剑的气息,不久后在一个岔路口,找到了他。
叶剑果然跟丢了。
“汪汪!”
李谦出声提醒叶剑跟上他。
随后两者边往朱明礼家走去。
此时朱明礼已草草更衣洗漱完毕,见到李谦带着一俊朗青年进入家门,明了此人便是六扇门捕头。
至于如何解释,朱明礼已经想好。
他迎上前,不卑不亢的拱手道:“少侠,我是本镇衙门的快班班头朱明礼,你可是为赵家灭门惨案而来?”
叶剑点了下头,安静的挺立不动,整个人仿若一把出鞘利剑,有一种锋芒毕露的锐气,令人不敢有丝毫小觑之心。
“赵家灭门一事,其实我也不知凶手是谁?但我所养这条‘神犬’,却能通过蛛丝马迹,追查凶手的行踪!”
朱明礼说到此处,露出得意的笑容,伸手还想摸摸身旁李谦的狗头。
但被李谦躲了过去,没有如愿。
“汪汪!”
李谦不满的叫唤几声,警告朱明礼不要得寸进尺。
朱明礼哈哈一笑,掩饰尴尬。
“此犬,名叫‘贪狼’,幼时便不同寻常犬类,吃、睡、方便,都极为规律,颇有灵性。”
“我之所以能办成几件大案,官运亨通,便是因‘贪狼’的帮助。”
“此次他带少侠来到家中,想必是想与我道别。若他突然不告而别,我会以为他被人抓去下酒,那时定然食不香睡不安,心中万分难受。”
“……”
朱明礼口若悬河,说得李谦有些不耐。
他靠近叶剑,前足推了推叶剑的小腿,示意叶剑跟他去追捕凶手。
临走之前,他向朱明礼挥了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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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 朱明礼面带笑容,目送二者离开。
待到视野中再无二者背影,心里的不舍之情,才在脸上浮现出来。
……
李谦领着叶剑来到大街上,此时行人渐多,镇上许多人都识得李谦。
他高大健壮的体形,一身黑得发亮的毛发,似狼般的面部,行走间颇有气势,看上去十分神骏,招人喜爱。
“‘贪狼’,又要到哪儿鬼混去?”
一个身材消瘦,长相有些猥琐的中年人,对李谦似乎极为了解一般,心里肯定李谦是发情期到了,要找些母狗交配。
“略略略……”
还有小孩拿着木棍,不知从哪里叉了坨大便,在不远处逗弄李谦。
“……”
李谦假装不闻不见,但身为犬类的本能,使得心底深处竟有点蠢蠢欲动……
这种蠢蠢欲动,是对“美食”的追求与渴望……
必须掐死在萌芽之中!!!
李谦面无表情,没有理会这些无聊之人,将叶剑带到车马行后,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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