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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话称为胃癌。

……

“夫人,小姐睡下了,只是不愿意离开大将军身边,小手一直揪着大将军的衣服。”侍女来通传的时候,凌可心正拿着一株桃花,把自己的灵力灌进去。

“用这花瓣泡酒,餵给大将军喝。”她把桃花递给侍女,接着道,“记得,别让大将军知道是我送的。”

“……是。”

侍女也不明白,这位白髮女子是从哪里来的,她总有一些特殊的本领,救活齐国的病患,前些年闹瘟疫,她研製出一种桃花味的药,替百姓消灾。

齐辰前夫人早逝,留下他和小姐两人,前夫人喜爱桃花,齐辰带着女儿齐雁月路过一处树林,碰到一带桃花味的女子,雁月吵着闹着不肯离开,非要说这是她的娘亲,是她娘亲回来照顾她了。

齐辰跟凌可心道歉,童言无忌,凌可心却微微一笑,道:“大将军,我们成亲吧。”

成亲之后,两人从未同房。

却圆了齐雁月一个梦。

雁字回时,月满西楼,她的名字也是这样来的,这一生,也该活在快乐之中。

意国投降,齐辰凯旋而归,齐国国君给了不少赏赐,齐辰照例把那些赏赐全部分给有需要的黎民百姓。

翌日清晨,雁月去吃早饭的时候,齐辰把凌可心叫过去,跟她说:“写意,你若是待不下去,我会放你走。雁月大了,不像小时候那么任性,你若离开,她不会怪你的。”

合着大将军是以为她和魏平生还……

凌可心笑了笑:“我不走。我就在这里陪着你和雁月。”

齐辰微微点头,眉眼中却是带着几分放鬆。

他也是不想她走的。

她虽然一头白髮,举止异常,但却是他见过最善良最洒脱的女子。虽然她从未说,从前遇到过什么,可是那抹哀伤不散。

这样美好的女子,放在世间污浊之中,便是糟蹋了。

不如留在大将军府,他们二人一起,行善积德,广结善缘。

陪着齐辰吃过了早饭,小厮便来通传,有个乞丐在大将军门口闹事,还抢了守卫的刀,说要阉了自己。

幸亏守卫抢回来的及时,否则那乞丐当真当场断根了。

齐辰不便下床处理,身为大将军夫人的凌可心便出门,远远的看到一个蓬头垢面的年轻人,低着头,跪在那里,嘴里一直喊着:“心肝儿。”

“谁是你心肝儿!”守卫踢他一脚,“一个乞丐,也敢来大将军府闹腾?银子都给你了,还不走?!”

乞丐像是感受不到痛苦一样,被灰尘染成几近黑色的衣服破烂不堪,他抬眸,一脸脏污,却在看到凌可心的时候,咧唇一笑,“写意、我、我来了……”

第121章 桃妖写意36:他疯了哎

现在,谁还能认出来,这个满身污秽,眼神呆滞的痴傻之人,是当年挟天子以令诸侯,从翰林院编修做到异姓摄政王,再做到皇帝之位的魏平生?

他……疯了啊。

疯掉之后,唯一的念想,来齐国,陪在凌可心身边。

他想自宫,是因为他听说,大将军府最近招下人,但不需要侍卫。

若是能以太监的身份陪在凌可心身边照顾她,他愿意。

当你真正面临死亡,脑子里还记得谁。

魏平生只记得情写意。

于是,胃癌差点儿死掉的他,醒过来之后,便要找到凌可心。

凌可心站在离他三步远的地方,没说话。

你这样子倒是顺眼多了。

“写意,糖……”

乞丐从怀里掏出一颗纸包裹的糖,那是他全身上下最值钱的东西。

侍女替凌可心接过去,乞丐看着凌可心拿过那颗糖,咧唇笑了笑,仿佛遇到了什么极其高兴的事情一样。

你是傻子啊。

凌可心转过身去,手里紧紧攥着那颗糖,心里五味杂陈。

乞丐很快就走了,他大老远颠沛流离找到将军府,原来不过是为了给凌可心送一颗糖。

不过,这次之后,他还是喜欢偷偷守在大将军府门口,等着凌可心出来。

若是看到她,他便欣喜地拍起自己脏脏的手,这动作了凌可心的注意,等凌可心看过来的时候,他便躲在墙后。

过一会儿,又偷偷冒出头来。

他就这样守了她一个月。

一个月之后,大将军痊癒,凌可心和雁月一起,陪齐辰出门散心。

刚刚走出门,便看到那脏脏的乞丐趴在地上,用自己原本就破烂的衣衫,擦着地上的血迹。

袖口的衣服被擦烂,肌肤和地面接触,地上血液越来越多。

乞丐慌了。

他为什么会突然吐血,写意看到会不高兴的,为什么这血还擦不干净,为什么越擦越多。

写意,你不要不高兴,我一定会想办法把它擦干净的……

乞丐蹲在地上,不停的用自己裸露在外的胳膊擦着地面,碎石割破他的双臂,血液越来越多,他擦的力道也越来越大。

写意会生气的……麻烦你快点擦干净好不好……

“娘亲,那个人好脏呀。”雁月往凌可心身后躲了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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