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常识,这肯定是无人区,但事实上这方圆1400平方公里上还有一百多户人家。这就是西藏,无论气候多么恶劣,都能找到人生活的痕迹,这也许就是藏族人的宿命,不是他们去选择大自然,而是大自然选择他们。
大约出卡当十公里后,我和尼玛就来到了冈底斯山脚下。这里住着几户人家,我们在这里拍完照片,就留下马匹,向山里进发了。
我一直很信任我的腿,因为它无论是追人还是逃命都能很出色地完成任务,能帮我达成快速袭击的目的,又能使我的身体器官免去很多不必要的损失。但当我看到矗立在我面前的灰色山体时,我开始怀疑了。我的腿毕竟是肉做的,而且我又不是红军,可以攀岩飞山,创造人类历史一次又一次的奇迹,我只是一名普普通通的,长在温室里的八零后。
进山之前,尼玛虔诚地跪在了大山脚下,开始了我看不懂的仪式,他这是在向山神跪拜。而我则是跷起腿,摸了摸上面的老皮。
“兄弟,你可要争气啊。能不能迈过眼前的大山,就全靠你了。”
这就是我和尼玛的区别,他靠信仰,我则比较实际。以前小时候就听老师常说一句话“人定胜天”,我也一直当成格言来对待。既然人能胜天,那拜天拜神有何用,所以我对尼玛的行为带着三分不解,七分不屑。
“对天地不敬是要遭报应的。”
尼玛见我又是跳又是蹦,冒出了这么一句莫名其妙的话。我想回击,但看到尼玛认真的表情还是忍住了,因为我很少看到尼玛的神色这么严肃过。
“走了,进山了。”
尼玛祈祷完毕,在前面带起了路。我深吸了一口气,也跟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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