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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唯手熟尔!

bsp; “鑫哥,这人是不是耳朵听不见啊?”

    孙亮在曹鑫耳边悄悄地说。

    “不会碰上个神经病吧?”

    一个女孩说完朝孙亮身后躲了躲。

    “对啊,谁没事儿这么早会在山上打拳啊?问他话都不理咱们。”

    另一个女孩随声附和着说。

    他们小声议论着,等待着林枫。毕竟只碰到他一个人,是目前为止他们唯一下山的机会。

    虽然隔着三米远,但是,林枫听的一清二楚。

    林枫心里特别无语,听到这群人说自己是神经病,林枫差点儿睁开眼睛。

    打乱运气节奏。

    林枫急忙收回心,专心致志的继续锻炼。

    曹鑫盯着林枫的动作,仔细观察。

...

    虽说自己家里也有保镖,但是同林枫的这套动作相比,很明显是花拳绣腿。

    在曹鑫看来,这个人一定不简单。

    此时,太阳渐渐升起。

    一道琉璃金光瞬间打在林枫身上。

    速度及其迅速,曹鑫以为自己看花了眼,使劲的揉着眼睛。

    “刚才那是什么?”

    曹鑫看的惊呆了,刚刚那一束光芒如此奇特,被曹鑫看在眼底。

    “想不到在这里遇到高手了。”

    曹鑫想,那肯定能找到出路了。

    “鑫哥,咱们快走吧,这人是个……”

    “嘘!别说话!”

    孙亮打算告诉曹鑫这个人是神经病,还是离开吧,却被曹鑫打断了。

    “鑫哥?”

    孙亮奇怪的看着曹鑫,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安静的看着。”

    曹鑫严肃的说。

    孙亮和曹鑫从小玩儿到大的,既然曹鑫这么说了,他选择相信曹鑫。

    其他人听了,也都不说话了。但是心里却很不爽。

    林枫顾不上理会曹鑫他们,就下光束进入身体的一瞬间,林枫立刻集中精神,运气将光束慢慢吸收。

    被光芒照射的地方,血液咕嘟咕嘟的想=像沸腾似的冒着气泡。

    嗜血果的药效开始起作用,气血大增。

    身体内,新细胞不断分裂,旧细胞逐渐消失。残渣随着血液的流动,从皮肤内渗出。

    嗜血果不断地补充着林枫体内的血液,每消耗一成,余力继续补充上来。

    等光芒完全被林枫的血液吸收,血液基本上更换了五分之一。

    幸亏有嗜血果的补充,要不然,光是用自己的仅有的血液去吸收光束,身体耗费太大,林枫练完就得修养半个月。

    “哼!”

    从林枫的喉咙里发出一声吼叫,响彻整个树林。

    等体内的废气排出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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