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在意。
想要的东西无论如何也要得到手,这就是他的人生信念。
“你是怎么知道这些的?”上官明喧问道。
这段隐秘,即便以他手上的谍报网,竟然也没有被发现丝毫,可见埋藏之深,恐怕除了已经死去的两个当事人外,便再也无人发觉。
“臣妾能够发现这件事情也是一个意外。”烈明艳如此说道。
当年她被接进林府后,没用的上几年便成为了虞氏的‘好帮手’。十二三岁的时候,就已经能够管理一半以上的国公府,那么自然而然的,国公府库房的钥匙,也就落在了她的手中。那个时候的烈明艳是个做事十分仔细,什么都要亲力亲为的一个人,她花了整整一个月的时间,来亲自典查了库房中的所有东西,并且重新把它们整理在册。
因为她工作做得好,虞氏要奖励她,便让她随便在库房中挑选一个喜欢的。
懂事知礼如烈明艳自然知道分寸,于是,便随手讨了一副画回去。那是个类似与手屏的东西,用竹圈做支架,用细布绷紧做底纸,上面则是用墨水画的几只在雪地里玩耍的小兔子。烈明艳会讨要它回去,一来是因为它不是什么珍贵的东西,二来就是觉得那几只小兔子,画的极有意思,半分属于兔子的可爱灵动都没有,反而一个个杀气腾腾的。
“后来又过了半年左右,有一次,我夜晚读书,不小心碰散了茶杯,里面的水飞溅了出来,其中有一部分正好撒到了不远处的那只手屏上面……”烈明艳说道:“然后,臣妾就发现那画上藏着的秘密。”
这个世界上有一种墨水,参了某种秘药,再晒干后,便会隐去行迹,除非再用水来浇湿它,方才能显出真容来。
毫无疑问,这个手屏画,显然就属于此类了。
“画上的小兔子渐渐隐去了行迹,取而代之的,则是一幅女子的小相,小相上面还写着一首情诗,臣妾认得那笔记,是虢国公林振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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