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封是林慧的信,通篇的关心,看的林则心里暖暖的,包裹就是这丫头寄来的,里边吃的用的还有一件军大衣,除此之外,还把他之前留给她的粮票布票之类大半给他寄过来,其中还有一张缝纫机的票,虽然信里告诉他是从同学那换的,可她一个初中生,哪来能换这种票的同学,担心的收起信,打算一定要写信好好和她说说。
第三封是张楚的,当初他下乡前,特地找他帮忙查探父亲的消息,这才过去两个月,难道已经有消息了?
林则赶紧拆开信,里面只说找到地址,具体他父亲在那边的情况就不得而知了。
小心的收好信,只要知道地址就好了,等双抢结束之后,就找机会去看他。
第14章 七零年代男知青11
林则休息了一天,和杜南星几人约好坐乡里的粮车去县城。
「看不出来,你家里条件这么好?」林则打趣他。
杜南星那天收到的包裹也不小,除了一件棉袄,还有不少粮票,这小子现在孤家寡人一个,时不时的搭乡里的车去县城打牙祭。
「那看跟谁比了。」杜南星横了林则一眼,然后凑近他耳边小声说道:「你知道吗?咱们四人都收到回信,就李文雅什么都没收到,你说她是不是真和外边传得那样,是资本家的小姐?」
「你管她什么出生呢,跟你又没关係。」林则觉得杜南星哪都好,就是太八卦。
「你不知道吧?她现在和林向阳处对象了,那热乎劲,有眼睛的都能看出来。」杜南星转了转眼珠子,「你说,这林向阳和李文雅好了,我追路遥怎么样?」
林则侧头看了看他,一开始就说了,这杜南星除了皮肤黑点,一点不比林向阳差,经过双抢之后,两人连肤色都一样了,这么仔细一看,其实杜南星比林向阳还要硬朗些,而且就人品来说,十个林向阳也比不上杜南星,可惜他千好万好,架不住路遥不喜欢他。
「人家青梅竹马,你觉得呢?」林则当头一棒。
杜南星沮丧的垂着头,「我也知道,这不是就随口问问。」
马上,他又满血復活,「你知道吗?村里的那个胡福生喜欢李文雅,这次双抢你的任务田没分在我们边上,那是没瞧见,胡福生干完自己的活就来帮李文雅。你说李文雅不是和林向阳好了吗?也不跟胡福生说清楚,扭扭捏捏的,闹得人家还以为她喜欢他。」
备胎呗!林则打了个哈欠,林向阳娶了胡敏聪之后,李文雅转头就嫁给了胡福生,还生了一个女儿,考上大学后也是一去了之。
「还有那个胡支书的女儿,见天的送吃的给林向阳,我倒是见他拒绝过几次,可之后就一声不吭的接受了,你说他俩闹哪样呢?」杜南星难得能畅所欲言,什么都往外倒。
「所以他们不是挺般配的。」林则看了他一眼,测过身子闭目养神。
「般配?」杜南星先是愣了一下,然后马上乐了,抬手想要拍林则的肩膀,见他闭眼休息,只能憋回去。
他今天到县城,是想要再买些布和棉花,如果有毛线就最好了,除此之外,他想把那缝纫机买回家。
怕直接扛回去太招眼,林则把空间里的东西归置了一下,塞了进去。
「这……你怎么也和我说一声就买了。」胡巧围着缝纫机转了一圈,小心的摸了摸。
「喜欢吗?」
「喜欢是喜欢,可这得花多少钱。」胡巧皱着眉,觉得林则花钱太大手大脚。
林则笑笑,「这票留着不花就废了,而且有了这个,你做衣服做被子也省力气。」从背篓里掏出布和毛线,见她瞪大双眼,忙说道:「这是给我爸买的,咱们的冬衣先缓缓,你给我爸弄一套秋衣,一套棉袄,还有鞋子帽子都给准备上,还有这个毛线,也先给我爸。」
「就给爸做,那妈呢?」胡巧打开布看了看,就够做三身衣服,余下的可以做三双鞋左右,还有这些毛线,就够做一身,余下能织一件背心。
「就给我爸做,我妈那不缺衣服。」林则沉默少许,将家里的情况简单和她说了一些,「具体的等我回来再跟你说。」
胡巧的手人如其名的巧,摸索了一天缝纫机,第二天就踩得有模有样,一天功夫就做好两套秋衣,一套棉袄,棉花都是今年刚下的新棉花,是林则找邻村的老乡换的。
毛衣和棉鞋废了点功夫,林则也不知道老爷子穿多大,就照着自己的鞋码加大了一码,给做了几双兔毛鞋垫,太长可以垫进去。
其实做这些只是备着,他能不能去还是未知数,现在可不比以后,出门没有介绍信,寸步难行,当盲流给抓起来可不是闹着玩的。
林则揣上这次在县城买的酒和香烟,再一次找到胡支书。
意外的,胡支书很好说话,收了烟酒,痛快的给开了介绍信,林则回家看到胡巧的时候才明白人家为什么这么爽快,因为他现在也算是半个下梧村人。
「这回沾你光了。」
正织毛衣的茫然的抬头头,「什么?」
「没什么,我过两天就出去,少说得半个多月,你要不去知青所挤挤?」
他这里太偏,就胡巧一个大姑娘住在这,林则有些不放心。
「不用,我叫胡杏来陪我睡就行。」胡巧早知道林则要出远门,所以早早就和胡杏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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