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不良奢好,热情善良努力上进,还顾家贴心,平心而论确实是个适合当老公的人。
但我不确定他适不适合我,毕竟一辈子很长,需要磨合的东西太多。
晚上我照旧留宿,袁皓这套房子是两室一厅的,他母亲住一间,我身为他女朋友自然和他同住主卧。
洗完澡后,我躺在袁皓的床上,袁皓自动自觉的从柜子里翻出被子枕头去睡地板。
用袁皓的话来说,他喜欢我,尊重我,所以我们的第一次要留到新婚夜。
可我哪里还有什么第一次。
我的第一次,早在十八岁那年,以一百万的高价卖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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