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爷爷跟二爷爷和他那不讲理,但对他不错的外公在他们死前早就联手合作替他安排好了路了,三个老家伙腿一伸,张家的风头看样子像是全败了,跟着他们的死也算是大半个葬到了地底下,外人也就不会知道他们也把风光也大半带到了不见光的那边,再加上他爸跟他都像是看着安稳的主,生不了事,更是让人觉得张家自老头走了之后算是江河日下了,于是张欢华行事也就更方便了起来,万事不出面,算是给家里那些留下来的金金银银保了个值。
无论哪年头,风头太键都是枪打出头鸟的事,什么事还是藏得不着痕迹点才好。
这件事,如果不是涉及到王家,他也就不动声色看着人斗了,但王家涉及进去了,他也只能出来提个醒。
毕竟,只有利益没有交情的关係从来都不是他所喜欢的,把人真当成了好友,能帮得上的就尽力去帮一把。
王利安知道他性格,也不跟他说什么感激之为的客套话,回过头看着王老爷子商量道:“我看这事得跟着形势走,这阵子我就守在公司里头了,你帮我出去多找几个老头喝喝茶活动活动探探口风……”
王老爷子这几年儘管不太管事了,把事都交给了小儿子,但出了事他肯定是要站在儿子面前挡着的,于是点了头说:“这不用你说,下午我就约了你易大伯喝茶,他那头可能会有消息出来……”
谈完事,宁铭也到了,在王家吃完中饭,下午张欢华去了趟公司。
当初为了方便浦志成办公,给了他一个楼层当总指挥室,这次张欢华进入也没让他挪大办公室,自己驻入了最里边那间小一点的办公室。
这本来也是他留着给自己用的,这间不大的办公室被设计在最里边,基本没人进来,旁边有直达的电梯,也靠着楼梯。
张欢华也不招助理,有什么事就叫浦志成,跟以前他在国外一样,他也不是什么事都插手,只是在决策上跟浦志成商量着处理办。
事情一到手上都是浦志成跟手理顺了的,张欢华也不是什么好糊弄的人,浦志成也知道他的能耐,交到他手上的东西从来不偷工减料,这让张欢华处理事情也格外得心应手,工作强度跟在国外一样不是很重。
他下午处理完公司的一些,跟浦志成谈了一个小时的话,就走人去接钟苟了。
张欢华也知道,在别人眼里,甚至在他那两个朋友眼里,钟苟只是他养着玩玩的玩意,其本身价值不过是随手可丢的玩具。
就算长得好,那又怎样?长得好的一大堆,周围一捞就是一大把。
但,上心了就是上心了──他是什么东西不重要,重要的是自己愿意把他当回事。
别人不喜欢又如何,让他们不喜欢去,他喜欢就够了。
张欢华可不觉得自己的生活有让别人置琢的余地。
当然,他母亲那头还是得要处理一段时间──要是被她知道钟苟上了他的床,他也决定好好对待那孩子,而不是像她和别人认为的那样玩玩的话,他那跟他外公一样不怎么讲理的母亲会先把钟苟灭了再来跟他哭哭啼啼求饶的。
毕竟,他又不是什么同性恋,一直都男女都行,他母亲还指望着他毕业了,生两个孩子,一个跟他外公姓,一跟跟他爸姓呢。
张家魏家都需要继承人。
而他母亲已经在这几天连续不断地打电话让他去相亲了。
第11章
知道张欢华不是很空閒的人,但下午又来接自己,钟苟彆扭又高兴,但还是高兴占了上风,嘴角稍一动就露出几颗白牙,眼睛里满满都是笑意。
坐到车上就看着张欢华傻笑。
不过傻笑归傻笑,到了附近的超市,要张欢华先开车回去,他要去买些家里用的东西回去。
张欢华要等,钟苟不以为然,“附近不好停车,我走回来不过十来分钟,你找停车位可能得找半小时。”
然后不等张欢华再答话,让他把车停稳,然后就打算开车门下车。
下车时又想起件事,回头说:“晚上炖鱼汤给你喝好不好?”
张欢华点头,钟苟就背着包下车了。
钟苟本就不是粘人的人,张欢华要是出去办事半个月一个月的他也自在得很,老实呆在家里干自己的事。
就像之前张欢华那半个月不在家,他也能全心全意地做着自己想做的事。
当然,想念是肯定有的,做的哪件事,也会想,张欢华可能不讨厌这个的,吃饭的时候也会想着张欢华也喜欢吃这个,看到某些好看的东西,也会想,那败家的张欢华肯定也会喜欢的诸如此类,他能在看到任何好的事物的时候都能想起张欢华,但却不会因为看不见人而焦躁慌乱。
钟苟觉得张欢华那么酷的人,跟着他,自己也别他妈的那么烦人──再说他也可不是什么缠人的小鬼。
从超市买了点菜,又去了酒行咬咬牙买了瓶好酒,花了一千多大洋,心疼不已,当宝贝一样地抱回了家。
今天是结算日,他跟唐竹林做了帐,两人都分了钱,这算是他人生挣到的第一笔钱,钱儘管不多,但他就是想着要给张欢华买点什么。
回了家,张欢华看到他抱着的酒,有些惊讶地挑了下眉,问:“怎么回事?”
酒是他在国外在家时常喝的牌子,不是太贵,但还是有些小贵,难得这抠门狗竟买了瓶回来,着实叫张欢华有些另眼看待。
“就是买了……”钟苟小心翼翼地把酒放好,又跑去厨房拿桶子装了冰块飞快回来,供奉祖宗一样地把酒冰好,这才长吁了口气,朝着张欢华挠了下头髮,“我回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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