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下子,我们有事干了。”
接下来的几天都是看光盘,但是和以前看的资料不一样,这次,三个年轻人共同感到郁闷、憋屈和愤慨……
当年的宝马案,怪不得时间舆论和民意如此沸腾,的确是一个错误的判罚。
法院坚持这是个“宝马肇事案”而非民间所称的“宝马撞人案”,坚持把此案定义是交通肇事案,坚持S是无意伤人,坚持排除光天化日之下的事实,依据的不是法和情理,而是权势和“整体无言”。
在这个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凡是不利于恶妇S的证据都不予采纳,干得是自说自话的文字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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