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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借尸还魂

的眉间。

让林夕复活的那人资料,随着这道金色的光芒进入到小白的脑海里。

“赶快带他走吧,那人时间不多了。”秦广王催促道。

“为什么是我?”小白不满的说道。

“自己惹得祸,自己摆平!”

小白也没有选择,抓错人这种天大的麻烦,那是非常影响鬼途的。

会严重影响他走上鬼生巅峰、迎娶白富美的道路。

秦广王要不是他的表哥,也不会用这种方法帮他摆平!

要是其他的人犯了这种错误,轻则丢官去职,重则打入轮回。

小白一点事情都没有,那是背景强大啊。

“走吧!”

小白拉着林夕的胳膊,轻轻一跳。

林夕的眼前一黑,再次陷入一片黑暗之中,

只不过这一次的感觉和上一次完全相反,

他感到自己在不停的往上飞,越往上飞,他就越难受。

地府的阴气是鬼魂最为喜欢的东西,所以越接近地府,他越舒服。

阳间阳气太重,像林夕这种刚刚死的鬼魂,

走在阳光下,不要十秒钟,就会烟消云消。

林夕眼前一亮,再次回到了地面,

又是那个熟悉的世界,熟悉的车辆和熟悉的建筑。

可这时是正午,阳光正盛之时,要是一天之内阳气最充足的时候,

林夕哪怕没有站在阳光下,也感到头重脚轻,胸口直犯恶心。

他扶着墙壁,站在那里,在那里干呕了好一会,也没有吐出什么。

“别吐了,你一个鬼,有什么好吐的。”

小白拉着林夕的胳膊,指着一个坐在地上的人,说道,“快去,到那个人身体里。”

林夕抬头一看,小白指的那人在一间酒吧里。

隔着酒吧的玻璃,能够看到那人穿着西服衬衫坐在地上,却看不清长什么样。

林夕只想快点脱离这种难受的感觉,直接穿过了玻璃,朝那人走去。

他蹲下一看,发现这个人他竟然认识,还是老熟人。

这个人叫做朱牧,是一个富二代,但是有小偷小摸的习惯。

朱牧偷东西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寻找刺激。

很多寻求刺激的富二代因此走上犯罪的道路。

林夕之所以对朱牧印象深刻,那是因为他有一次抓了朱牧,结果来了十几个女的保释这小子。

那十几个女的,各个都是大美女,这还不算什么。

她们还没有将朱牧保释出去,就差点在警察局里打起来,

原因是为了争谁才是朱牧的女朋友。

一个有钱的富二代,风流成性,还有着案底。

林夕是一个有洁癖的人,是精神洁癖,

他是刑警队长,眼里容不得一点沙子,对自己的要求更高,

从警这么多年,连一根烟都没有收过。

让他成为像朱牧这样的人,那是无比痛苦的。

他苦着脸说道:“小白,能换一个人么?”

小白在林夕的头上打了一下,怒道:

“你以为你是谁啊,还挑三减四,要喊我白爷,不然我直接弄死你,省的麻烦。”

小白是林夕得罪不起的,光是会法术就不是他敢得罪的,

更不要说小白还是鬼差,有个表哥是阎王。

朱牧就朱牧吧,大不了以后自己不风流就行了。

“我该怎么做?”林夕问道。

“你怎么这么麻烦,进去啊!”

小白在林夕背后一推,林夕就一头栽倒了朱牧的身体里,陷入沉睡之中。

小白看着睡着的林夕,自言自语道:

“不行,不能这么简单就放过他,万一他以后给我惹麻烦怎么办,留个东西监视他一下。”

他左手捏着法诀,掌心出现一个奇怪的金色符号,朝林夕的眉心按去。

他的手刚刚碰到林夕的眉心,林夕的眉心突然爆发出一道黑气,一下子将他的手掌推开。

林夕的身体也冒着淡淡的黑气,头发在快速的生长,瞬间长到了腰间。

他的耳朵也变得尖了,只不过被长发遮住,不容易发现。

他的双手被一团黑气缠绕,也发生了变化,

原本白皙的手也没变的黑了,散发着金属的光泽,

手上的指甲也开始疯狂的长了起来,转眼间长了十多厘米,

指甲变得尖锐,通体黑色,犹如玉一般通透。

小白犹如遭了雷击一般,迅速的后退,喝道:“我就说怎么找不到你呢,原来你藏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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