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捧场。我看了导演和主演的名字,暂时看起来都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人物。如果是了不起的人物,也轮不到我去凑这个人头。我的头衔不大不小,我可以是个初出茅庐的愣头青,也可以是前途无量的童钟月的弟弟,这要取决于其他人用什么角度看我。
和我想的一样,那是部从标题就能看得出来差劲的电视剧。一个五十岁的女人和二十五岁的男人的爱情故事。那个女主演,我之前没听过她的名字,定妆照片恐怕修了二十遍,看起来也和我妈差不多年纪,我想她如果不执着于那件粉红色的外套说不定还会稍微好上一些。后来我听说她自己就是投资人,便明白我得马上收起我的刻薄,以后我恐怕还要对她低声下气地讨好。
我的助理在我旁边告诉我,现在还没找到合适的人唱OST,说要找一个很红的,但现在最红的那个OST专业户好像不太愿意来,他们还在找人。“女主角还要自己唱一首。”他说。
我没当一回事:“我要是这么有钱我也唱,我还要找十个现在最红的小男孩给我伴舞,平等地伤害所有人。”
“您说对了,男主角就是她找的。现在算挺红的吧,老板力捧的。”
我记得男主角有个平平无奇的名字,我看了三遍,现在还是没有记住。他长得不错,是那种没有任何攻击性的长相,换句话说就是有观众缘的长相。而且他也很会讨人喜欢,恭恭敬敬地和我握手。这让我很庆幸我在进入这个圈子之前就跑路,我不仅没本事,还刻薄又傲慢,根本竞争不过他们任何一个人,说不定连童钟月都要被我拖下水。
“女主角要唱什么歌?”我问。
“好像是要唱一首闽南语的老歌来着……”
第14章真丝睡衣孕育牛奶
我起床准备去录音棚的时候,董玮仁还没有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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