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个脚印。”她说。
“凶手的脚印。”他说。
“哦?”
“好了,教学时间结束,凯法斯。”
他们转身。是比约斯塔德。他满面怒容,身边站着三名调查员,包括红胡子尼尔斯。
“马上就好。”西蒙说,想再回到室内,“我觉得我们可以——”
“我看就到此为止吧。”比约斯塔德说着,叉开腿、抱着胳膊拦住他们的去路,“我的弹孔里居然插了朵花,简直岂有此理。今天就这样吧。”
西蒙耸耸肩:“行,反正目前的观察已经够我们自己得出结论了。伙计们,祝你们好运,早日抓获杀手。”
比约斯塔德嗤笑一声:“所以你为了让年轻的学徒觉得你了不起,就把这说成是暗杀?”他转向卡丽,“不好意思,现实中的案件并不像这位老男孩想的那么刺激。这只是一次普通的谋杀。”
“你错了。”西蒙说。
比约斯塔德叉着腰说:“我父母从小就教育我尊老爱幼。我再尊重你十秒,请你在十秒之内消失。”一名调查员忍不住笑了。
“你父母人真好。”西蒙说。
“九秒。”
“邻居说她听见一声枪响。”
“那又怎样?”
“这里的院落都很大,他们隔得比较远,房屋都相对独立。声音要是来自室内,邻居肯定是听不清的。不过要是在户外嘛……”
比约斯塔德扬起头,似乎想换个角度打量西蒙:“你想说什么?”
“伊弗森太太跟卡丽身高相仿。如果她以站姿中枪,子弹又从这儿进入体内——”他指着卡丽胸口——“再从她背后的这个地方出来,最终打在墙上我插牛眼菊的地方,那么唯一说得通的角度,就是凶手站在低处,而且两人都离厨房墙壁很远。也就是说,死者当时就站在我们这里,枪手则站在台阶下的石板小道上。所以邻居才会听见枪响。但他们没听见任何叫声或动静,我们也没找到挣扎和反抗的痕迹,所以我猜,事情应该发生得很快。”
比约斯塔德忍不住回头瞟了一眼自己那帮同事。他把重心换到另一只脚。“然后他把她拖进厨房,你是这个意思?”
西蒙摇头。“不是。我觉得她是自己跌撞着退进来的。”
“你的依据是?”
“你说得没错,伊弗森太太持家有道。房子里只有一幅画挂歪了,就是这幅。”大家顺着西蒙指的方向看过去,“另外,画框靠近前门的一侧沾了一点指甲油。这说明她在踉踉跄跄退回屋里时碰到了它;这也跟她左手中指上那块碰掉的指甲油相符。”
比约斯塔德摇摇头:“如果她真是在门口中枪再退回房里,子弹射出的伤口一定会血流如注,走廊上应该全是血迹才对。”
“之前的确有。”西蒙说,“但已经被凶手擦掉了。你自己不是都说了嘛,门把手上没有指纹。连这家人自己的指纹都没有。这并不是因为阿格妮斯一等丈夫和儿子出门就开始做春季大扫除,把他们刚碰过的门把手擦得干干净净,而是因为凶手不想留下任何证据。我敢说,他擦掉地上的血迹是因为脚踩到了它,而他不想留下鞋印。所以鞋底他也擦过。”
“这样啊?”比约斯塔德说。他依然昂着头,但笑容渐渐消失了,“这都是你瞎猜的吧?”
“擦拭鞋底并不能擦掉花纹凹处的血迹。”西蒙看看表说,“但血迹会在人踩上某些东西,比方说,厚地毯的时候印出来,地毯上的纤维会伸进花纹凹处,吸收血液。你会在卧室地毯上找到一块矩形的血迹。比约斯塔德,你们的血迹鉴定师应该会同意我的说法。”
随即是一阵沉默,卡丽听见警察在路上拦下了一辆汽车。几个人激动的声音传来,其中有个年轻人。是死者的丈夫和儿子。
“随你怎么说。”比约斯塔德假装满不在乎,“反正死者在哪儿中枪又不重要,这就是一次失控的抢劫,不是暗杀。而且看来很快就有人能证实他们丢失了哪些珠宝。”
“珠宝是挺好的。”西蒙说,“不过如果我是劫匪,我就会把阿格妮特·伊弗森押进屋里,逼她告诉我真正值钱的东西在哪儿。逼她交出保险箱密码。再笨的劫匪都知道这种房子里肯定有保险箱。可他却在邻居能听见的地方直接给了她一枪。这可不是因为他慌了神——他清除证据的手法体现了他超凡的冷静,而是因为他明白自己不会在房子里逗留太久,等警察赶到时,他早就逃之夭夭了。因为他不是来偷东西的,懂吗?他偷的东西不多也不少,恰好能误导一个父母人很好却缺乏办案经验的警员,好让他草草认定这只是一次失控的抢劫,这样他就不会再追究真正的动机。”
比约斯塔德哑口无言,脸颊突然涨得通红。西蒙必须承认,他对此相当得意。西蒙·凯法斯这个人其实非常简单直接,但他并不记仇。尽管很想,但他还是没在临走时对年轻的同行撂下那句狠话:“教学时间结束,比约斯塔德。”
假以时日,在累积了足够的经验之后,奥斯蒙德·比约斯塔德很有希望成长为一名出色的警员。而谦虚也是好警员必须学习的品质。
更多内容加载中...请稍候...
若您看到此段落,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畅读模式、小说模式,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