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把脑袋微微一偏。“是的。就是伊弗森。关于这个案子的新闻铺天盖地。在自家门口中枪——”
“啊,对,我看见那些标题了。不过这种报道我从不细读,工作中的负能量已经够多的了。这您能理解吧。”
“当然。她叫阿格妮特·伊弗森。四十九岁。曾是商人,现在是家庭主妇。已婚,有个二十岁的儿子。是当地妇女协会的主席,也是挪威旅游协会慷慨的资助人。这么看,她基本算是社会栋梁了。”
玛莎咳嗽一声:“你们怎么知道鞋印是凶手留下的?”
“我们不知道。不过我们在卧室找到半个带死者血迹的脚印,跟这个吻合。”
玛莎又咳了一声。她真该去看医生了。
“可就算我记得每个领到四十三码运动鞋的人都叫什么,你们又怎么知道出现在犯罪现场的是哪一双呢?”
“应该确定不了,不过凶手似乎踩到了死者的血迹,血液渗进了鞋底的花纹。血液凝固后,花纹凹处应该会有残留的血迹。”
“哦。”玛莎说。
总督察凯法斯等待着。
她站起来:“但我恐怕帮不了您。当然了,我可以问问别的同事,看他们记不记得有谁穿四十三码的鞋。”
警官依然坐在那儿,像在等她改变主意,透露点什么。然后他也站起来,递给她一张名片。
“谢谢你,非常感谢。你可以随时给我打电话。”
凯法斯总督察走后,玛莎并没有立即离开会议室。她咬紧下唇。
她说的是实话。四十三码。这的确是最常见的男鞋尺码。
“收工。”卡勒高喊一声。现在是晚上九点整,太阳刚刚落到河岸边那一排大厦后头。他把最后几百克朗钞票塞进腰带。他听说在圣彼得堡,携带现金的毒贩经常被抢,所以黑帮只得给他们配备不锈钢的腰带,焊在他们腰间。这种带子有两个装钱用的狭窄凹槽,还带密码锁,密码只有后台的人知道,所以毒贩即使被严刑拷打也不可能把密码告诉劫匪,更不可能铤而走险去偷钱。毒贩必须随时随地带着腰带,无论他们是在睡觉、吃饭、排泄、做爱,这很不可思议,但卡勒还真考虑过这个办法。他受够了夜复一夜地站在这里。
“求你了!”一个瘦骨嶙峋的吸毒女说,她皮包骨头,头皮绷在头上,颇有集中营风格。
“明天再来。”卡勒说着,作势要走。
“我不买不行啊!”
“我的货都卖光了。”他撒了谎,示意他手下的毒贩佩尔维斯快走。
吸毒女号啕大哭。卡勒丝毫不为所动,他必须让这些人知道他们九点整打烊,迟两分钟都不行。当然,他完全可以多待十分钟,甚至一刻钟,卖给那些最后一刻才凑到钱的人。但他想找到工作与生活之间的平衡,想知道自己几点能到家。多卖一会儿又不能提高利润,毕竟他们已经垄断了超级小子业务,这女人只能等他们明天开门再来。
她攀住他的胳膊,卡勒把她甩开。她踉跄着踏上草坪,双膝跪地。
“今天生意不错。”佩尔维斯说,他们正迈着轻快的步伐走在路上,“你觉得赚了多少?”
“你觉得呢?”卡勒没好气地说。这个白痴,都不知道用包数乘以价格。现在这些员工真让人搞不明白。
他在过桥之前回头看看,确认没人跟踪。他很早以前就养成了这个习惯,那时,作为一个携带大量现金的毒贩、一个被抢之后绝对不会报警的人,他有过惨痛的教训。那件事发生在一个夏天,就在河边,他困得睁不开眼,在一张长椅上眯了一会儿,身上带着他替内斯特卖的海洛因,价值三十万克朗。可想而知,等他一觉醒来,毒品已经不见踪影。第二天,内斯特找到他,告诉他老板开恩,给他两个选择。两根大拇指——因为他笨手笨脚。或是两片眼皮——因为他在工作时间打盹儿。卡勒选了眼皮。两个穿西装的男人,一个黑发、一个金发,把他按倒在地,内斯特掀起他的眼皮,用那把丑陋的阿拉伯弯刀割了下来。割完之后,内斯特——同样遵照老板的指示——扔给卡勒一点钱,让他打车去医院。医生说如果要重植眼皮,他们得从他身上别的部位取用皮肤,好在他不是犹太人,没行过割礼。原来人身上最接近眼皮的皮肤就是包皮。总之手术非常成功,只要有人问卡勒眼皮是怎么没的,他就搬出一套标准答案,说什么他被某种酸意外灼伤了,新眼皮移植自腿部的皮肤。是别人的大腿,他会这样解释,假如提问的是某个跟他上床的女人,要看他的伤疤,他还会补充说自己有四分之一的犹太血统,免得她又对另一个伤口好奇。
他有很长时间都以为没人知道这个秘密,直到有一天,在一间酒吧,内斯特雇来接替他的那个家伙走过来,大声问他早起揉眼睛的时候会不会闻到阳具的腥臭。那人和朋友狂笑不止。于是卡勒抄起一只啤酒瓶,在吧台上磕碎捅向那人,然后抽出来再捅,如此往复,直到确信对方再也没有眼睛可揉。第二天,内斯特找到卡勒,告诉他老板知道了这件事,让卡勒继续干原来的活,因为现在这个位置又空出来了,而且他很欣赏卡勒的足智多谋。从那天起,
更多内容加载中...请稍候...
若您看到此段落,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畅读模式、小说模式,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