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小龙和琳达都不想回应。
琳达愤怒的继父突然觉察到一个秘密,迅速冲进她的房间,一通翻找,最终他发现了一个鞋盒,里面装满了这对情侣往来的信件。大略看完这些信件的内容后,他跑回楼下,对她的母亲说:“你的宝贝女儿怀孕了。”
令人惊讶的是,这一发现并没能改变这家人的想法。“你为什么不推迟一年结婚呢?”家庭成员试图说服她,“或者先把孩子生下来,看看你有什么感受。”他们宁愿琳达成为一位单身母亲,独自抚养私生子,也不愿她嫁给这个游手好闲的中国男人。
琳达明确表态:“我不会再等了。”
时间一点点过去,泪水和指责声不断涌现。她的叔叔提议带她开车出去透透风,跟她单独讲讲道理。她的叔叔自认是位虔诚的基督徒。“这样做违背了上帝的旨意,”他在车上对琳达说,“上帝不希望种族混合。你这是在犯罪。”
“上帝爱他所有的孩子。”琳达毫不示弱地回答道。
她的叔叔引用《申命记》第七章第三、四节的内容,继续劝解道:“不可与他们结亲,不可将你的女儿嫁他们的儿子;也不可叫你的儿子娶他们的女儿。 因为他必使你儿子转离,不跟从主,去侍奉别神,以致耶和华的怒气向你们发作,速速地将你们灭绝。”
“我不相信这点,”她平静地说,“在上帝眼中,人人平等,上帝命令我们要平等对待每一个人。”
“如果你这样做了,”她的叔叔警告她说,“你会被赶出家门的。”
如果说周六的家庭会议已经非常不愉快了,那么周日的干预就更糟糕了。“真是非常可怕的一天,”琳达回忆道,“我整日都在以泪洗面。”任何劝说的借口都消失了。所有的争论都在一遍遍上演着。这是一场意志的较量。家人威胁她要将她扫地出门,琳达坚称没有任何事情可以改变她的想法。为了能跟李小龙在一起,她竭力与家人抗争。她不会为了任何人而放弃他,即便是她的家人。“我已经决定了,就不会被任何人说服。”
她的母亲有些疲惫和沮丧,她试图极力劝阻李小龙:“你不要娶琳达。她不会做饭,更不知道如何打扫卫生,也不会熨烫或缝纫。她什么都不会做。”
“她会学会的。”李小龙说。
就这样,薇薇安意识到自己输了,她不愿与心爱的女儿断绝母女关系,最终后退一步:“如果你们一定要结婚,必须在教堂里举办仪式。”
薇薇安好些年不去教堂了,但如果她的女儿要结婚的话,婚礼必须神圣合法。薇薇安自认是家族历史的记录者,她有家中所有人的出生、婚礼以及死亡的详细记录。因此,她女儿的婚礼也必须被正规记录下来。
琳达和李小龙同意在教堂举行婚礼,并很快与西雅图教会的牧师约定好了时间。1964年8月17日,牧师主持了这一略显仓促的仪式。没有鲜花。琳达穿着一件无袖的棕色碎花连衣裙,李小龙穿着他那套在香港定制的西服,那是他最喜欢的衣服。[190]木村武之是李小龙的伴郎。琳达身边只有她的母亲和祖母两个人。那位保守的基督徒叔叔直接开车回了埃弗雷特,拒绝参加婚礼,其他家人也没有到场(李小龙去世大约10年后,琳达再次见到了那位叔叔,他搂着琳达的肩膀说:“欢迎回家。”[191])。婚礼仪式结束后,薇薇安抱怨道:“无论如何,小龙都应该带些花来。”
正如琳达事先所料,一切尘埃落定后,所有人都安然无事。李小龙有能力让琳达的母亲接受他,她甚至开始喜欢他了。李小龙会跟她开玩笑:“妈妈,你知道吗,你的腿是我见过的像你这个年纪的女人中最棒的。”[192]琳达温柔恬静、典雅大方的气质也给李小龙的兄弟姐妹和朋友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小龙单身时,喜欢跟漂亮艳丽的女生交往,但他却娶了一位温柔恬静、知书达理的女孩儿,她懂得倾听,并任由他为所欲为。”李忠琛说,“他知道什么是真正的美,他知道琳达会把家照顾好。虽然她是美国人,但她的性格与许多中国女孩非常相似。”[193]李小龙也持同样的观点,他在1966年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琳达比我认识的一些中国人更有东方气质,她很安静,不聒噪,不会像其他女人一样一直叽叽喳喳说个没完。”[194]
李小龙为了避免和父母发生冲突,直到婚礼结束后才告诉他们,他娶了一个外国女孩儿。他的父母有些不高兴。在他们同意欢迎琳达去香港之前,李小龙花费了几个月的时间去做说服工作,让他们相信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如果她是你的选择,我们就接受她,欢迎她加入我们的大家庭。”[195]他的母亲最终承认了这位洋儿媳妇。
李小龙不知不觉间和父亲李海泉走了一条同样的道路,迎娶了一位和母亲非常相似的女人。琳达·艾莫瑞和何爱榆都是温柔恬静的女性。两人都是在观看完一场魅力十足的表演后爱上了表演者。两个女人都极力追求她们所崇拜的对象,都是不顾家人反对嫁给了心怀远大梦想的中国穷小子。
双方最主要的区别是意外怀孕。李小龙同意迎娶琳达,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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