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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从师父到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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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新购入了这辆保时捷,李小龙一家的经济状况岌岌可危,不过李小龙觉得有必要通过这种方式向史蒂夫·麦奎因证明他们俩是平等的。“这太奢侈了,”琳达坦诚说道,“当时我们几乎还不上房贷了,太奢侈了,但它确实让小龙非常开心。”[552]

1969年4月19日星期六,李小龙的女儿李香凝(Shannon Emery Lee)在圣莫妮卡医院出生了,这让他更加高兴了。“第二胎,我觉得是个女孩儿,”李小龙告诉大家,“所以我们事先只选了一个女孩儿的名字。”[553]李小龙在他的记事簿上写下了小香凝的出生信息,体重5斤8两,身高48厘米。李小龙很宠爱小香凝,总会小心翼翼地抱着她。他的朋友们注意到了他态度的转变,他变得更会关心人了。

有一天,他神情沮丧地走进《黑带》杂志的办公室,水户上原问他道:“小龙,你怎么了?”

“我今天糟糕透了,”李小龙诉说起自己的苦恼,“我给我女儿剪指甲,不小心弄破了她的手指。她大声尖叫啼哭,我看到血都流出来了。我简直疯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幸好琳达在旁边。天哪,我感觉糟糕透了。她太小了,我不应该弄伤她的。”[554]

1968年5月30日,李小龙的母亲何爱榆在儿子李振辉的陪同下抵达洛杉矶国际机场,前来看望她刚出生的孙女。李振辉秋季即将要上大学了。在机场候机楼,李小龙看到他的弟弟时,冲上去跟他打招呼,拥抱过后,李小龙后退了一步,上下打量着他这位弟弟。

“天哪,你太瘦了。”李小龙夸张地喊道,“别跟其他人说你是我弟弟,你会让我丢脸的。”

“不要取笑他。”何爱榆见状,插话说道。

“你体重多少?”

“108。”

“108磅?还不到100斤?!不行,我得训练你。”

李小龙不在香港的这些年,李振辉和几位男孩成立了雷鸟乐队(Thunderbirds),并一举成为当时香港最受追捧的青少年乐队之一。他们为百代唱片制作了几首名列前十的热门歌曲,其中最受欢迎的是《宝贝,宝贝,你把我迷倒了》(Baby Baby,You Put Me Down)。另一乐队的主唱聂安达(Anders Nelsson)如此评价李振辉:“他就像是香港的大卫·卡西迪(David Cassidy),帅哥,靓仔!”[555]当李振辉要去美国读大学的传闻被证实后,他的那些女歌迷都为之心烦意乱、暗自神伤。李振辉在接受《中国邮报》采访时说:“我希望我的歌迷们能够理解我的决定,我必须要为我的未来着想。”

由此可见,李振辉比童星时代的李小龙更为出名。但作为家中年纪最小的弟弟,他还是得乖乖地听从哥哥的话。李振辉抵达洛杉矶的第二天,他的哥哥就把他从床上提溜起来,递给他一双网球鞋,告诉他:“我们去跑五公里。”[556]

然而,李振辉跑了不到两公里就支撑不住了,踉踉跄跄地回到了李小龙位于贝莱尔的家中。一到家,立即吐了,脸色煞白。接下来的两周,李小龙对李振辉展开了高强度的训练,并让他每天吃三次由鸡蛋、花生酱和香蕉做成的高蛋白奶昔,然后每天举哑铃,来增加肌肉。李振辉的体重从98斤涨到了112斤,但李小龙也意识到,想要让他这位小兄弟从甜美的情歌王子转变成强悍的街头斗士,有些希望渺茫。

“既然你没有习武的天赋,也没有足够的力气,”李小龙最后无可奈何地说道,“我就只能教你一项技能——如何逃跑。”

李振辉听到哥哥这么说,十分恼火,但随后忍不住大笑起来。

何爱榆和李振辉一直在李小龙家待到了夏天结束。在他们眼里,李小龙已经是位成功人士了。从所有外在条件来看,李小龙是位非常典型的美国移民——在贝莱尔豪华住宅区有自己的独立住房,开着一辆保时捷,有两个可爱的孩子,还有一位美丽的白人妻子。尽管这一切都是建立在繁重的债务上,并且已经摇摇欲坠,到了快要崩溃的边缘,但这仍让李小龙的故事具备了典型的美国特性。“对我们来说,那是一段非常艰难的时期。”琳达说。[557]小香凝的到来让李小龙既感到高兴又特别焦虑。“我现在必须多关心关心我的家人,”李小龙向朋友坦言,“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为家庭收入感到担忧,如果我出了什么事,钱从哪儿来。”[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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