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全裸的规则下比谁穿得最少。过了一会儿,杨明和那个姑娘走过来。
杨明介绍说,“我最好的朋友,为民。”
姑娘喜笑颜开,像是换了个人。
“好吧,你们去吧!”她对我说。
“不,不,我可以改天。”我说。
“去吧,我今天值班,马上就得走。”她抬手看了眼手表,小鸟般迅捷,“再不走来不及了。”
去杨明家途中,我俩先进一家副食店采购。
“三包小米,三包小米薄酥脆,三包花生米,糖衣的。”
“十包烤鱼片,四包方便面。”
“再加两包,六包方便面,两个番茄鱼,两个鹌鹑蛋罐头。”
“桃子酸楂各来一个。”
“再来一个鲅鱼罐头。”
“差不多了,够了。”我付钱,杨明拼命阻止。
在杨明家,我俩一边喝啤酒,一边按他的意思,大谈徒手格斗和手枪射击。什么同学、重逢、金钱、女人、人生,只字未提。哥俩酒量都不大,各把着两瓶不用相让,喝着喝着又都说自己的脸比对方的红。照镜子一比,各有千秋,我从脸到脖子,他眼睛四周,像只小猴。我卡着时间,乘坐最后一班车回了家。
妈妈在家看电视等我。我按捺不住兴奋,告诉她我去杨明家了。
“他爷爷死了。他现在一个人过,在大化厂上班。”
妈妈对杨明印象深刻,不免叹息一番。
“哎,那个大胖姑娘怎么样了,叫啥红?”
“高志红,她可不胖。”
一则警校同学相互联络,二则打电话方便,自从来到派出所,我的电话就没有断过。
“大个子,找你的。”接电话的老李大叔喊我。
我拿过电话,传来一位女性的悦耳声音,讲普通话,问我知不知道她是谁?
我心跳加快了。
“你——”
“咯咯——”
这打铃般的笑声我不会认错了。
“高志红!”
“我以为你早把我忘了呢!”
“怎么会!”我上气不接下气。
“是呀,像我们这样的老同学,怎么能忘呢?”
她邀请我星期天去她家坐一坐,我灵机一动,不管三七二十一说,“我带一个人去可以吗?”
“太好了,我正想见一见你那位。”
显然她误解了我的意思。
我说:“现在定不了,等我征求一下他的意见。”
她问我跟其他同学见没见过。
我如实回答:“该见的都见过,只剩你了。”
“是吗?”她竟然喜滋滋的,藏猫猫最后一个未被发现者那么称心得意。
挂断了电话,老李大叔问我是不是对象,我连连否认。
他不相信,“有啥不好意思的?你以为我们看不出来?”
我的脸呼呼发烧。
从上次街上巧遇,我有两个星期没有再见到杨明了。说实话,他那闭着眼睛式我行我素同先前没有两样,只是不再会令我兴趣盎然了,无论他成为大款,还是随大流进单位挣工资吃饭,都不会引起我惊讶或好奇。我评价人的标准发生了变化,也就是说,“彪子”和“一般”之间已经撤销了界线,杨明及其众多“彪子”已经汇入了熙熙攘攘的“一般”的人流之中。
“开门,是我!”
我跟杨明约好了,可敲了半天门没见反应,我放声喊起来。
终于从屋里传出脚步声,我都准备回去了。我的眼前闪过学习小组时,高志红比我先到,她抢先为我开门的情形。
门猛地被推开,一个满脸凶相的大块头出现在我面前,“谁?”
我本想说我是杨明的同学,但见这人如此蛮横,便反问他,“你是谁?”
他眼睛一眨不眨盯着我,“你姓陈吧?”
我挺挺胸,“你怎么知道的?”
他一转身,“杨明出去办点小事,让你等他,进来吧。”
进屋后他不再理我,我也没有理他。我往椅子上稳稳一坐。茶缸压着一本日记,我抽出来翻看。那个来路不明的家伙则手抄裤兜,在我身边来回踱步。我俩搞得都像是这屋的主人,而且不知道对方的存在。
日记本塑料皮发硬,并有好几处烫痕。这是杨明当年的学雷锋日记,从褪色的铅笔字仍然能够看到,在那段时间里他经常捡到钱包,并且统统交给了警察叔叔。每隔几篇附有我们老师的批语。日记停写后,是用钢笔楷书记录的谚语歇后语,诸如“好汉做事好汉当”“狐狸做梦也想鸡”“扁头睡觉——想得宽”等等。其中“小葱拌豆腐——一清二白”后面加了括号,注着“陈为民说的”。我说过吗?想不起来了。再后面是近年来流行歌曲的歌词。中间还不时冒出一两幅线条勾勒的女性裸体画。翻过几页空白,写着一首诗,看字迹像最近抄写的。“宝贝儿/别爱我/我浪迹四方/无有所归/像秋天的树叶/一阵风/便不知去向”,再往后翻,又是一首诗,“他着了魔般找寻/失去了的宝藏/即使返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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