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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本(之一)

没有哪种活物能在绝对现实中坚持太久,且始终保持正常神智;按照一些人推测,就连云雀和树螽也要做梦。山屋择址不够明智,遗世独立,傍山而建,暗影时刻笼罩;孑然挺立已历八十寒暑,再八十年大抵还在原处。屋子里,墙壁仍旧笔直,砖缝仍旧整齐,地板仍旧结实,房门仍旧紧闭;寂静沉沉,碾压椽桷石瓦,无论谁在这里行走,都是孤零零一个。

雪莉·杰克逊

《邪屋》

1

本·米尔斯在高速公路上向北驶过波特兰,他兴奋得腹部阵阵刺痒,这种感觉确实不赖。那天是一九七五年九月五日,夏季沉浸在今年最后一场狂欢之中。树木苍翠郁葱,天高云淡。刚过法尔茅斯的镇界,他看见两个男孩走在与高速公路平行的道路上,钓鱼竿像卡宾枪似的扛在肩头。

他换到最靠外的车道,把速度降到公路的最低限速,寻找能够触发回忆的景物。刚开始什么都没有,他提醒自己说你肯定会失望的。当年你才七岁,二十五年匆匆流逝。人会变,地方也会变。

想当初,四车道的295号公路还不存在。想从林苑镇去波特兰,你得走12号公路先到法尔茅斯,然后再上1号公路。时间改变了一切。

少胡思乱想了。

但他停不下来。很难停下,因为——

一辆高把手的大型BSA摩托车忽然咆哮着在超车道上驶过他,骑手是个穿T恤的男青年,后座上的女孩穿红夹克衫,戴硕大的反光墨镜。摩托车切车道切得有点突然,他反应过度,猛踩刹车,用双手使劲按喇叭。摩托车喷出蓝色尾气,加速前进,女孩在背后朝他竖起中指。

他把车速重新加上去,很想抽根烟。他的双手微微颤抖。摩托车跑得飞快,已经几乎看不见了。年轻人,该死的年轻人。记忆片段纷至沓来,但不像先前那么久远。他推开这些念头。他两年没骑过摩托了,这辈子都没有再骑一次的打算。

左边远处有一抹红色掠过,他扭头望去,认了出来,不禁欣喜若狂。越过长满了猫尾草和苜蓿的缓坡,远处山头上矗立着巨大的红色谷仓,穹顶涂成白色——隔了这么远的距离,穹顶风向标反射的阳光依然刺眼。他小时候谷仓在那儿,现在仍旧还在原处,看起来毫无变化。也许一切都安好如初。树木旋即遮住了谷仓。

随着高速公路进入坎伯兰,眼熟的东西变得越来越多。他驶过帝王河,小时候他们在那里钓虹鳟和狗鱼。坎伯兰村在树木间匆匆而过,他只瞥见了一两眼。远处的坎伯兰水塔上刷着一行大字:留住缅因的绿色。辛迪姨妈常说该在底下再刷一行字:“那你给我发工资。”

最初的兴奋感变得越来越强烈,他加快车速,寻找路牌。又走了五英里,绿色的反光路牌在远处闪烁着出现:

12号公路,耶路撒冷林苑镇

坎伯兰市,坎伯兰县

黑暗突如其来降临,如砂土扑灭火焰般驱散了好心情。自从坏事发生之后(他的意识企图说出米兰达的名字,但他不允许自己这么做),黑暗就经常来侵扰他,他也习惯于将其轻轻挡开,但这次不同,黑暗以令人惊愕的凶蛮势头席卷而来。

我在干什么?回到小时候住过四年的小镇,妄想追回一去不返的东西?踏上小时候走过的道路,难道就能追回那种魔力吗?那些小路说不定已被抻直并铺上了柏油,也可能已经荒弃,积满游客丢下的啤酒罐。白魔法和黑巫术都已经消失,都在那个夜晚滑出了轨道,摩托车失控,一辆黄色厢式货车疾驶而来,越来越近;妻子米兰达的尖叫声,在最后一刻戛然而止——

出口标记在右侧出现,他考虑片刻,是不是应该就这么开过去,到张伯伦或路易斯顿吃个午饭,然后调头回去。回哪儿?回家?他哈哈一笑。假如他还有家,那就在这儿了。即便他只住过四年,但毕竟也算一个家。

他打亮转弯灯,放慢雪铁龙的车速,驶上匝道。到了匝道顶端,高速公路汇入12号公路(快到镇子时会变成乔因特纳大道),他抬头望向地平线。见到的景象让他用双脚踩下刹车,雪铁龙颤抖着停下,熄火了。

树木大部分是松树和云杉,生长在向东升起的缓坡上,熙熙攘攘地远达视线之外。从此刻所在的位置,他看不见镇子,能见到的除了树木,只有马斯滕老宅的山墙屋顶高耸于远处林木与天空相接之处。

他盯着老宅,被迷住了。互相抵触的各种表情如万花筒变幻般掠过他的脸。

“还在啊,”他大声自言自语道,“我的上帝。”

他低头看手臂。手臂上冒出了鸡皮疙瘩。

2

他故意绕镇一圈,回到坎伯兰市,然后从西边走伯恩斯路折返撒冷林苑镇。这里的变化少得让他惊讶。不存在于记忆中的新屋寥寥无几,刚过镇界的地方多了一家名叫戴尔的酒馆,还有两处采石场新开挖不久。很多阔叶树变成了纸浆,但指向垃圾场的旧铁皮标记仍在原处,路上仍旧没铺沥青,到处是坑洞和搓板路;透过林间被砍伐出的空地,校园山看得一清二楚,中央电网的铁塔从西北向东南架起高压线。格里芬农场也还在,不过谷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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