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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徒,磨亮了刀枪剑斧,如离弦利箭般穿破了隆隆震雨、杀向京城。

原本,他们也许只是一帮乌合之众,但是当决定杀向京师改朝换代的时候,这群人就真真正正的成了一群亡命狂徒。他们知道,要么成就万代功名,要么,便化作这陌路上的万年枯骨、被践踏个粉碎!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本朝太平无事一百余年,军队早就懒散惯了。谁见过这等疯狂的阵势?于是魏七的队伍所到之处战无不胜、势如破竹,往往刚听到风声一个县的人就逃光了。偶尔遇到顽强抵抗的,便抓住县官,剥了皮挂在城墙上,肯归降的俘虏就纳入军中,不肯归降的或砍头剥皮抽筋活埋……手段耸人听闻。

陆沉天天坐在大帐里,从不参与战斗。众将士见他身形单薄,面容苍白,天天除了练练字什么也不干,只当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就不把他不放在眼里。只有大头领魏七,每日对他毕恭毕敬,“陆先生”、“陆先生”的叫着。

军队行进时,陆沉就坐在马车里,安营歇息时,便呆在大帐中。魏七打了大小仗一百多场,陆沉连一次都没看过。

魏七习惯每次打仗前都问一下陆沉的意见,陆沉话不多,一般情况下,一句“首领自己看着办”就把魏七给打发了。

但是偶尔,陆沉会放下茶杯多说两句,往往他多说的那两句便是至关全局、万分危急的事。

平时不用打仗时魏七也喜欢找陆沉聊天,但是从宛阳城聊了一路,魏七连一句话都没从陆沉嘴里套出来过,身份地位家世一概不知。只知道他喜欢练字练字练字练字……

这人即使是练字也古怪极了,只用清水,从不沾墨。有一次,魏七费了好大劲让侍卫偷出一张陆沉写过还没干的宣纸。找了个先生一起研究,最后发现上面写的是:

鹅鹅鹅,曲项向天歌。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

(今天路过静州,鸭肉果然不如鹅肉好吃。)

魏七一口老血喷在桌面上……

经过了丰临县,东京城尽在眼前。魏七带着部下在城下休整。

原先一路都无所畏惧,此时,杀到了皇城脚下,望着高耸厚重的城墙,望着整整齐齐布在城墙上的御林军。魏七突然害怕了。

一路上扩充队伍,他现在有四万人马左右,可是其中多是从未上过战场的乡野平民。而他的对手,是京师十万御林军,以及各地会陆陆续续的赶到的援军。

“怎么办,陆先生?”魏七问陆沉。

“兵不在多,在于恰当的时候正好在恰当的位置。京师一共十二道城门,李阖需要把他那十万御林军分散在十二处才能守住。而我们,只需集中兵力冲破其中一道城门就能胜。”

魏七想了想,“那我们去攻哪一道城门呢?”

“这便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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