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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丝不想把我今晚去和红腿小狗待上几小时的想法说成是个坏主意,她仅仅问了句,我看没看过斯科塞斯那部关于乔治·哈里森的纪录片《活在物质世界》。其中,她说,你能见到好些个思想小屋,尽管其目的是为了超觉静坐(2)。没看过,我道,可我在卡塞尔遇上了许多令人眼花缭乱的东西。我想着她会追问的,但实际并非如此。就跟若无其事地喝干了一盅伏特加似的,楚丝忽地抛下一个问题,也许是我最不希望她问的问题,因为我真没想好该怎么回答。

“差点忘了,你在中餐馆过得怎么样?”

我不仅脸色变了,整个脸都变了。我比任何时候更像比尼奥夫斯基。

幸运的是,我正准备跟她说些什么,却见她对我的回答也没多大兴趣。事实上,她侧过身子,专心跟她邻桌的友人们交换起了手势。而当她终于转回头来,迎面撞上了我那副百分百属于比尼奥夫斯基的表情,她得是捕捉到了我的困窘,决定对我仁慈以待,因为她话锋一转向我谈起了棕榈树上的吊床、椰子落地的声响、吉诺·波利的歌和泳衣和无人海滩,咸咸的微风和爱情故事和那——她道——永远躲藏在不可战胜的夏天的中心的东西。

* * *

(1)引自18世纪60年代晚期到18世纪80年代早期在德国文学和音乐创作领域的变革“狂飙突进运动”,是文艺形式从古典主义向浪漫主义过渡时的阶段。

(2)也称为“超脱性入静”,是禅修的一种手段,具体做法包括静坐、闭目,默念“字句”以排除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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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餐结束,我道了别,来到昏黑的约尔丹街;楚丝则继续留下陪她朋友。可我总觉她的眼睛有种特异功能,就跟望远镜似的,可以透视到饭店之外。要这样的话,她就一定在用她的千里眼从饭店里远程监控我,且她不见我原路返回是不肯善罢甘休的,必须看我钻进那条通往弗里德里希-艾伯特街的昏暗小巷。

刹那间,我想起了一位老友在他的新小说中向自己提出的疑问:表演是不是生活的唯一方法,而在被表演时生活是不是就少了些真实?这些问题在我走出饭店的一瞬飞进了我的脑海。在我想来这是因为街上空无一人,我在挺长一段时间内都不会被人眼看见,于是我便假想楚丝正用她的透视眼跟随我的脚步。我开始为楚丝表演起来——字面意思——就好像我万分确定她正在观察我的行动似的。可能只有这样我才不会感到那么孤独。我再次证实了那是个绝对的真理,人都说,我们必须感到有人在关注自己,否则就会觉得难以承受。

而在空旷的街道上为楚丝演出的当儿,我发觉,人在演戏时更容易体会到生命的张力:一切都似被赋予了更多的重要性,哪怕只是出于那种意识,即有谁正在追随着你于大舞台上的移动。因此,就跟贴近艺术而背弃世界一样,我忖量着,戏剧化我的生活、戏剧化我夜晚的步行,正是强化“活着”之感的方法之一、创造艺术的方法之一。

最初迈出饭店时我的演绎内容是佯装迟疑:我是从原路回去、重新踏上那条孤寂的暗巷好呢,还是取道捷径——饭店前方的那条同样通往弗里德里希-艾伯特街的亮堂的大路?

我模仿出的踟蹰并未持续太久,我当即就选中了那条有灯的路。而另外那个选项——原路返回——实在太过丢脸,仿佛在出演为防迷路而把面包糠扔在道上的小拇指。

我登上那条灯火灼烁的坡道;抵达弗里德里希-艾伯特街时,我拐向右边,预备在不几步后来到我在往程中路过的地方。可我没遇上它,反而撞见了格洛丽亚影院豁亮的大堂,这叫我傻了眼,慌了神,以为自己误入歧途了。我不是几小时前还在想这影院究竟在哪儿?我都踏破整个市中心了怎么还没看见它?原来它在这儿呢。而此刻的它又披上了一袭额外的风险:与奈奈的再度聚首。因为这就是我跟她相约午夜见面的地方,不过最可能的是她也不会来和我碰头。

那我来时在弗里德里希-艾伯特街看到的那些商铺想必还在前头了,于是我继续前行,将自带危险的格洛丽亚影院甩在身后。可我走了好一阵也没碰到来路上见到的任何一家铺子,最终只能得出了这么种印象:我踏入了儿时的恐怖,就似《小拇指》将它长长的阴影投射在了我成年后的夜路。

换句话说,我走丢了。我最终还是做出了那个艰难而屈辱的决定(至少在我看来是极其丢人的,而在那位用远视目镜盯着我的人眼中必定也是如此):哪儿来的回哪儿去,退回到约尔丹街饭店门前。而一旦到了那儿——这回我要唱着小拇指之歌——我就从头来过,沿之前那条胡同小径再往回返。

不几分钟后我又站到了饭店门口;虽说毫无必要,我还是凑到了窗前,想瞧瞧此时此刻的楚丝在饭店里做些什么。可想而知,她跟朋友们坐到了一道,给我的感觉是她又吃起了第二顿饭。所以这是双晚餐之夜咯,我心里嘀咕着。楚丝没看见我,但似乎她的一个朋友看到了,他至少做出了让我觉得他注意到我了的反应。以如此形貌——猫在窗边,鼻子贴着玻璃——被人发现可太尴尬了,我跳下门廊、直奔小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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